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失乐园(精装)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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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的甘霖渗透了三月枯竭的根须,沐濯了丝丝茎络,触动了生机,使枝头涌现出花蕾;当和风和风,原文是Zephirus,照原义应译为“西风”,但在我国若说春天而吹西风,会引起读者的错觉。这里按照其另一义“和风”译出。吹香,使得山林莽原遍吐着嫩条新芽,青春的太阳已转过半边白羊宫座,在黄道带的十二宫中,白羊宫是**个。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后太阳到这一宫,那时的节气是春分。太阳已走过半个白羊宫相当于乔叟时代日历上的四月十一日之后。小鸟唱起曲调,通宵睁开睡眼,是自然拨弄着它们的心弦:这时,人们渴想着朝拜四方名坛,游僧们也立愿跋涉异乡。尤其在英格兰地方,他们从每一州的角落,向着坎特伯雷出发,去朝谢他们的救病恩主、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这位殉难圣徒是指坎特伯雷主教托马斯·阿·柏刻特,他在一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刺而死,当时群情激愤,所以在一一七三年他就被尊为圣徒,从此他的圣堂开放,让信徒们去朝拜,不久成为民间许多传说的发源地。

在这时节,有一天,我正停憩在伦敦南岸萨得克的泰巴客店,虔心诚意,准备去坎特伯雷朝圣,到了晚上,客店中来了二十九位形形色色的朝圣客,凑巧结成了旅伴,他们都不约而同,要赴坎特伯雷的盛会;当时客店的屋舍马厩很宽敞,我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简单说来,到了夕阳西沉的时分,我已同每人相识交谈,约定了一齐早起出发。可是,在我开讲这故事之前,我想暂抽一部分时间,先谈一下每人的个别情况,由我的角度看去,他们是何种人物,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穿着怎样。现在我将先讲一个武士。

有一位武士,是一个高贵的人物,自从他乘骑出行以来,始终酷爱武士精神,以忠实为上,推崇正义,通晓礼仪。为他的主子作战,他十分英勇,参加过许多次战役,行迹比谁都辽远,不论是在基督教国家境内或在异教区域,到处受人尊敬。亚历山大城被攻破占领之时,他就在场;在普鲁士许多次他坐过首席,位居他国武士之上;他曾在立陶宛和俄罗斯参加战事,与他同等级的基督徒都比不上他所参与的次数之多;在格拉那达围攻阿给西勒的时候,他也在那里,在柏尔马利亚他曾纵横驰骋;攻下列亚斯和阿达里亚时他也在场,在地中海岸许多次登陆的大军中也有他一个。他一生参加过十五次大战,在特利姆森竞技场上他曾为了维护基督的信仰而战过三次,且三次都战死了敌人;许久以前,他还在土耳其随从过帕拉希亚的君王征伐另一支异教军;没有一次他不争得盛名。他既勇敢,又极明达,而他的外表却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他一生从未对人说过一句恶言,他确实是一个真正完善温良的武士。讲到他的装备,他的马是俊美的,但他身上的衣着却不华丽。一件斜纹布衣全部都给他的甲胄擦脏了,原来他刚刚出征归来,随即参加了朝圣的行列。在本书二十九位朝圣客中,武士是当时社会上地位*高的人物,武士的品格和生平事迹都值得乔叟同时代人的敬仰。虽然武士风尚和制度已因火药的发明及商业的发展受到致命的打击,但在民间仍然认为是一种崇高的事物。

他的儿子和他同路,是一个年轻的侍从,一个情场中人,也是一个活泼的青年战士。他满头的鬈发,似乎是压榨机里的出品。他的年龄可能是二十岁,身材不高不矮,十分灵活而富有膂力。他曾参加过法兰德斯,亚多亚,和毕伽迪各战役,为时虽短,却已颇有成就,因他很想博得意中人的芳心。他的衣服上绣着许多红白花饰,好像一片开满鲜花的园地。一天到晚他唱着歌,或吹着笛儿;他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新鲜。他所穿的短袍,张着两只袖子,又长又宽大。他很善于乘骑,能作歌曲,能比武、跳舞、绘画和写作。他热情地求爱,夜晚同夜莺一样不睡。懂礼貌,谦卑,好助人,上餐桌时他在父亲面前代切着盘中的肉。

武士还带着一个乡士;乡士并非侍从手下的仆役,而是和侍从一样同为武士的伴从。这里所谓乡士(Yeomen)是一个中等阶层的乡民;大都是农民,有时也是武士或寺僧的仆从。这是一个广泛的名称,随着历史的演变这个名称的含义也有所改变。在这旅途中他没有更多的仆从。乡士所穿的外衣和兜帽是绿色的,手中一张大弓,皮带下一束明亮尖利的箭,上插孔雀羽毛。他懂得怎样照料所带的武器,正如一个好乡士;他箭上的毛从不下垂,射出时不会倾侧。他头发剪短,脸色棕褐。他善于林中行猎。他臂上戴着华美的皮制射鞲,身旁一边挂着剑和盾;另一边一把漂亮的短刀,装备得宜,且利如矛尖;胸前一块闪亮的圣克立斯多弗银像,圣徒小像是一种护身符;圣克立斯多弗是林猎者的护神,他的像直到现代还有一些地方用作避难免灾的符咒。绿肩带上挂着号角。他是一个道地的林猎者。

还有一位女尼,是女修道院长,她的微笑天真而腼腆;她*凶的誓咒不过是说一声“圣洛哀为证”就罢了。她的名字叫作玫瑰女士。礼拜时她唱得*好,从鼻中哼出音调来,十分悦耳,她讲得一口文雅的法语,不过是斯特拉福修道院里的法语,巴黎的法语她并不会讲。她学了一套道地的餐桌礼节,不容许小块食物由唇边漏下,她手捏食物蘸汁的时候,不让指头浸入汤汁;然后她又把食物轻送口中,不让碎屑落在胸前。她*爱讲礼貌。她的上唇擦得干净,不使杯边留下任何薄层的油渍;她进食时一举一动都极细腻。的确,她是一个饶有志趣,温雅,举止柔和的人物。她竭力学着宫闱礼节,行为庄重,令人起敬。讲到她的心肠,温柔娇嫩,只消见到一只小鼠夹上了捕机,流着血或是死去,她就禁不住要哭起来。她养育着几只小狗,喂的是烩肉,牛乳和*佳美的面包。如果死了一只,或有人用棍子打了一下,她就要伤心流泪。她富于情感,一副柔肠。她的头巾上迭起整洁的折痕。细匀的鼻儿,玻璃似的灰色眼珠,红软的小口。前额丰满,足足有一手的宽度;确实,她的身材不能算矮小的了。我还注意到她的外衣十分雅洁。臂膀上套着一串珊瑚念珠,夹着绿色的大颗珠子,串珠上挂有一只金质的饰针;针上刻的是**个字母,后面接着一句拉丁成语,意思是“爱情战胜一切”。诗中没有说明这位女修道士是斯特拉福地方圣列沃那德修道院的女院长,但既说她的法语是那里所讲的一种法语,就很可能暗示她即该院的女修道士。这个修道院是当时伦敦一般市民所捐建的,是伦敦中层阶级的家庭闺女的社交进修学院。这位女修道士想模仿贵族女子,但她以圣洛哀发誓已可见出她从何阶层出身,原来圣洛哀本是五九年当过一个金银匠的徒弟,后来成为法国里摩日城珐琅艺品业的一个奠基者。她的灰色眼珠就等于现代西方的蓝眼珠,是自古以来被视为*美的眼珠颜色。珊瑚串珠每十颗小珠夹一颗大珠,亦名饰珠。她的饰针上所刻拉丁成语中有爱情字样,应指神爱而言,如解作性爱就失去了作者的原意。**个字母当然即A字,译文中无他法传达;拉丁文Amor即爱情之意。

另有一个女尼是她修道院中的副手,还有三个教士,都是和她一起的。

此外有一个修道僧,身材魁梧,是乡间一个善骑的人,*爱打猎,煞有丈夫气概,当得起一个僧院院长。马厩中有的是血一般红的马匹,他乘骑时人们可以听见他马缰上的铃在呼啸的风中叮当作响,那清晰嘹亮的声响像他所当着住持的教堂钟声一样。为了圣摩尔或圣本纳脱的教条已经陈腐而且有些太严,这位修道僧宁可让这类旧式老套消逝,他要追逐新异的事物。他对于书本上所说猎人是不圣洁的这句话,觉得丝毫不值得考虑,简直就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鸡;或者说什么出了僧院的修道者好似一条出水之鱼;这句话他也认为不值得一个牡蛎。我说他这意见是有道理的;何必在僧院里关紧着读书,或是像圣奥司丁所教导的那样要亲手劳动呢?圣奥司丁尽可自己做他的工。他却只顾骑马奔驰,紧跟着猎犬像飞鸟般迅速。他一切的娱乐都寄托在骑、猎两件大事上,也不怕为此挥霍。我看他那衣袖口所镶的细软黑皮是国内*讲究的货色,一颗金铸的饰针扣住兜颈;宽的一端还有一个情人结。他的秃头光亮如镜;脸上也是一样,似乎擦了油一般。他是一位肥胖而漂亮的人物。两只眼睛在额上打转,射出火光,像锅炉一样。鞋靴是细软的,他的马也有十足的傲态。他的确是一位不平凡的僧侣。他绝不是一个苍白的瘦鬼;一切肉食中他*爱的是红烧肥天鹅。他身下所骑的马显出干果的棕褐色。中世纪有些僧院是非常富足的,因此住持长老们往往可以同一般有产者同样享受豪奢的生活。圣本纳脱(圣本纳狄克脱)在意大利加新诺山制订教规,在五九年建立**所僧院于此。相传圣摩尔(圣摩路斯)把这教规传入法国,于是本纳狄克脱教团得以大大发展。圣奥司丁(圣奥古司丁)受了迦太基主教之托,写了一篇僧士训,成为僧院生活主要的教义;依照规条,修道僧除非病弱不得吃肉,但富僧早已违反了这条规定,在英国文却斯脱,十二世纪的修道僧,因为餐菜减成十三色,竟还表示过不满。

有一个游乞僧,在他的限区以内游乞,是一个放荡无羁而自负的人。在四个教团中只有他*能讲得一套中听的话。他曾自己花费了钱为好几个女子结配成婚;他是他所属的教团中的一根台柱!在他的一乡里他是小地主们面前*受喜爱、*熟悉的人,在城里有地位的妇女们中间他也是如此,因为照他自己所说,他当一个忏悔师比任何牧师都有资格,原来他是得有罗马主教特许的。他听忏悔时十分和蔼,赦罪时也能使人愉悦;只消可能吃到一顿好饭,他就容易让人悔改。他认为谁能捐助一个穷困的教团就表示他已安然得赦了;谁出了钱,谁就悔了罪。因为多少人心肠奇硬,虽吃尽了苦也哭不出来;所以人们不必哭泣祷告,只送银子给穷僧就够了。他的披肩夹袋里盛满了刀针之类,可以做淑女贤妻的赠品。他唱起来嗓子悦耳,并且是个提琴能手;竞唱歌曲时他一向取得头奖。他的颈项雪白,像鸢尾花一样,可是身体坚强,比得上一个拳击冠军。城里每家客店他都认得,每一个客店老板,和酒吧姑娘都是他的熟人,可是癞疯子和女乞丐一类人却不在他的照顾之下。他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岂能同癞病患者来往;去同这般下贱的穷汉周旋,未免太不像话,太不值得了,只有富人和粮商才是有道理的。有利可图的场合他才必恭必敬,奉承奔走。再找不出这样能干的人了;在他的修道院中他是个头号游乞僧,他每年付出一笔钱,以免旁人侵犯他在各路所独占的权益。即使有个寡妇穷得拿不出一双旧鞋,但他能引用《约翰福音》,使她听得非常合胃口,结果在他离开之前还是拿到了他所要的钱币。我相信,他行乞所得,还多于他产业上的收入!他跳来跳去,同一只小狗一般。在调停案件的裁判日,他是很能起作用的,因为他并不像守院僧或穷书生那样披着褴褛的法衣,却像一个大学生或红衣主教。他的半边法衣是用双料毛丝布所制,从鼓起像一座钟的衣柜内取出。他讲话时咬着嘴唇,发音含混,以为可以使他的英语说得好听,他有时一面弹琴或唱歌,一面两只眼睛在头里闪耀,像霜夜的星儿一般。这位游乞僧名叫胡伯脱。游乞僧和修道僧不同,修道僧应在僧院内静心养性,游乞僧就出外积极服务。

还有一个商人,留的是八字胡须,穿的是花色衣服。高高骑在马背上,头戴一顶法兰德斯的獭皮帽,一双整洁的鞋子用华贵的扣子扣起。他夸大着自己的见解,为的是谋取利润;他认为世上*重要的事就是维持密得尔堡和奥威尔密得尔堡是法兰德斯沿海的一个通商口岸,英国与之隔海*近的一个商埠就是奥威尔,当时也是一个重要海港。之间海上的安全,不使受海盗骚扰。他知道如何在交易场上卖金币。他是一位精打细算的人;能讲价,善借贷,谁也不知道他有债务在身。他确是一个人才,可惜,说句老实话,我不知道他的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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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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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乐园》(Paradise Lost),全文12卷,以史诗一般的磅礴气势揭示了人的原罪与堕落。诗中叛逆天使撒旦,因为反抗上帝的*威被打入地狱,却仍不悔改,负隅反抗,为复仇寻至伊甸园。亚当与夏娃受被撒旦附身的蛇的引诱,偷吃了上帝明令禁吃的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终,撒旦及其同伙遭谴全变成了蛇,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了伊甸园。该诗体现了诗人追求自由的崇高精神,是世界文学史、思想史上的一部极重要的作品。网格本原来采用的就是朱维之先生的译本,经典传神,这次再版,重新扫描了古斯塔夫·多雷的50幅精美插图,以更高质量的书品,还原网格本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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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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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政论家,民主斗士,英国文学史上*伟大的六大诗人之一。弥尔顿是清教徒文学的代表,他的一生都在为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而奋斗,代表作《失乐园》与荷马的《荷马史诗》、阿利盖利·但丁的《神曲》并称为西方三大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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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次 出版说明 编委会名单 目次 译本序 本诗的诗体 **卷撒旦在地狱召集叛军,宣布复仇,点将 第二卷会议决定,由撒旦亲自去侦察人类的乐园 第三卷神子声言自愿为人类赎罪;撒旦飞向乐园 第四卷撒旦潜入乐园,被逮 第五卷敌人撒旦的来历 第六卷天界的三天大战 第七卷创造天地万物 第八卷创造亚当、夏娃 第九卷夏娃受诱食禁果 第十卷违禁令,惊动天界;筑大桥,横贯浑沌界 第十一卷预示人类未来的事 第十二卷续示未来的事 “外国文学名著丛书”**辑书目

封面

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失乐园(精装)

书名: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失乐园(精装)

作者:约翰.弥尔顿

页数:276000

定价:¥69.0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5-01

ISBN:97870201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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