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秩序与生活秩序-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释义

本书特色

[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这部著作中,努力突破个体与整体、个人与社会国家的二元对立,试图寻求个体与整体、个人与社会国家的辩证统一。在黑格尔看来,一个正义、和谐的社会,是个体与整体、个人与社会国家和谐统一的存在状态,而不是二元截然对立的存在状态。在这个和谐、统一存在状态中,个体总是整体的,个人总是社会国家的,同样,整体总是个体的,社会国家总是个人的。离开了整体的个体、离开了社会国家的个人,与离开了个体的整体、离开了个人的社会国家一样,都会失却各自质的规定性,因而都是抽象空洞的。高兆明编著的《心灵秩序与生活秩序–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释义》取文本解读法,力图系统、准确地把握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基本内容、思想精髓及其内在逻辑。

]

目录

引言第1讲 《法哲学原理》概述 一、思辨哲学体系中的《法哲学原理》 二、法哲学研究的原点 (一)两个世界、两类规律 (二)实然与应然 三、《法哲学原理》的哲学方法 四、《法哲学原理》的逻辑体系第2讲 自由第3讲 法权人格第4讲 道德第5讲 道德活动第6章 道德精神第7章 美德与伦理第8章 家庭第9章 市民社会第10讲 契约、契约关系第11讲 “国家”一般第12讲 法的正义第13讲 国家制度尾言:自由的理想主要参考文献索引后记

封面

心灵秩序与生活秩序-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释义

书名:心灵秩序与生活秩序-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释义

作者:高兆明

页数:418

定价:¥80.0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14-02-01

ISBN:9787100089982

PDF电子书大小:52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