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释解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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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编写,旨在为全国的执业律师从事各项法律业务提供指导与借鉴,并分享优秀律师的成功执业经验。
为了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掌握《指引》的精髓,现计划选取《指引》中若干主要律师业务的操作指引,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操作指引的作者对其进行深入加工,辅之以逐条释解、相关案例、相关文书范本等内容。   
本选题以商业秘密的创新、保护为切入点,从几个密切相关的角度对具体实际操作做出阐述,并对法律中难解的问题做出回应。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涉及商业秘密民事或刑事案件中对于商业秘密构成、技术鉴定、专家证人以及赔偿数额的认定和裁判依然会存在较大的观点冲突,《释解》将从商业秘密的本质出发,利用现实案例,推导出此类案件的的评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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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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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解》是针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编写的《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内容的逐条释解,旨在使执业律师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法律内涵、司法审判要点以及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可供参考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准确把握法律判定标准和商业秘密基础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明确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的具体操作规范,提高执业律师从事商业秘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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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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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北京市侨办法律顾问团团长 ,全国中小企业法律工作委员会专家顾问兼副秘书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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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总则**节 前述第1条【制定目的】第2条【适用范围】第3条【业务特点】第4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依据】(地方性法规略)第二节 商业秘密第5条【商业秘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案例1.2-1: 北京片石书坊图书有限公司诉台海出版社、南京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第6条【非公知性】※ 案例1.2-2: 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诉深圳市赛英达电子有限公司、曹泽良、吴声岗商业秘密纠纷案第7条【价值性】※ 案例1.2-3: 王者安诉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李洪山、原晋林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第8条【实用性】第9条【保密性】第1条【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案例1.2-4: 宁夏正洋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宁夏福民蔬菜脱水集团有限公司、马宏东、刘军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第11条【商业秘密权利人和合法持有人】第12条【商业秘密的取得】第13条【商业秘密的其他特征】第14条【商业秘密的载体】第15条【不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案例1.2-5: 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山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诉马达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第16条【不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第17条【商业秘密的公开】第三节 商业秘密与公司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关系第18条【公司秘密】第19条【商业秘密与公司秘密的区别】第2条【国家秘密】第21条【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第22条【特别注意】※ 案例1.3-6: 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诉高辛茂、北京传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第四节 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第23条【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第24条【商业秘密与专利的关系】第25条【商业秘密与计算机软件的关系】第26条【商业秘密与著作权的关系】第二章 商业秘密管理**节 目标、模式和评价第27条【管理目标】第28条【管理模式】第29条【商业秘密评价】第3条【风险监控】第二节 采取保密措施第31条【保密措施的要求】※ 案例2.2-7: 成都美泰来服饰有限公司诉冷碧莲、成都百姿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第32条【保密的具体措施】第三节 建立规章制度第33条【制度设立的要求】第34条【制度公示】第35条【促进创新规定】第36条【知识产权归属规定】第37条【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第四节 人员管理第38条【管理目标和内容】第39条【聘用】第4条【签约】第41条【转岗】第42条【离职和退休】第43条【脱密措施】第五节 合同管理第六节 公关管理第44条【接待来宾】第45条【成果发布】※ 案例2.6-8: 上海化工研究院诉昆山埃索托普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苏州有限公司、陈伟元、程尚雄、强剑康商业秘密纠纷案第46条【展览宣传】第三章 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节 商业秘密的属性第47条【商业秘密的属性】第48条【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第49条【商业秘密的义务人】第5条【商业秘密的载体】第51条【商业秘密的取得】第52条【商业秘密的份额】第53条【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第二节 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第54条【技术信息和技术秘密】第55条【委托开发的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第56条【合作开发的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第57条【其他情况下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第三节 经营秘密的权利归属第58条【经营信息和经营秘密】第59条【经营管理中形成的经营秘密的权利归属】第6条【客户名单的认定】第四节 商业秘密权属纠纷第61条【商业秘密权属纠纷】第62条【与员工的权属纠纷】第63条【研发阶段的权属纠纷】第四章 与商业秘密有关的各类合同**节 合同的起草与修改第64条【前期审核与调查】第65条【起草或修改合同要求】第66条【合同无效】第二节 企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保密协议第67条【合同要点】第68条【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 竞业限制协议第69条【协议要点】※ 案例4.3-9: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李希金竞业禁止纠纷案※ 案例4.3-1: 李维驹、谭家声诉李振良、黄红颜竞业限制(注:此案指的是竞业避止)纠纷案※ 案例4.3-11: 北京华尔光电子有限公司诉林明竞业禁止纠纷案※ 案例4.3-12: 南通大江化学有限公司诉朱慧忠竞业禁止合同纠纷案第7条【协议主要条款】第71条【补偿金的约定】※ 案例4.3-13: 公安部**研究所诉黄志竞业限制纠纷案第72条【违约金的约定】第73条【协议的解除、终止条件】第74条【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条件】第四节 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组织之间的保密协议第75条【合同要点】第76条【协议主要条款】第77条【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第78条【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维修合同等】第79条【加工承揽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 案例4.4-14: 大连誉嵘实业有限公司诉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案第8条【技术贸易合同】第81条【知识产权投融资、技术出资入股合同】第五节 技术秘密合同第82条【合同要点】第83条【合同主要条款】※ 案例4.4-15: 广西裕生智能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诉上海裕生智能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第五章 商业秘密纠纷的前期处理**节 事实调查与分析第84条【听取当事人陈述】第85条【整理归纳材料】第86条【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第87条【判断商业秘密点】第88条【判断商业秘密的构成】第89条【确定权利主体】第9条【确定义务主体】第91条【判断纠纷性质】第92条【判断诉讼时效】第93条【初步判断和决定】第94条【办理委托手续】第95条【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第96条【分析、确定主张诉请或抗辩理由】第97条【选择维权方式或救济途径】第二节 律师声明与律师函第98条【律师声明的事实审查】第99条【律师声明的目的和内容】第1条【律师声明的对象与范围】第11条【应注意的问题】第12条【律师函的事实审查】第13条【发函目的和内容】第14条【发函对象】第15条【注意事项】※ 案例5.2-1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第三节 谈判第16条【交流和分析当事人的要求】第17条【谈判信息的收集】第18条【了解对方的情况】第19条【分析焦点问题】第11条【谈判目标】第111条【谈判的重点环节】第112条【律师参与谈判的角色】第113条【注意事项】第六章 民事救济的共同问题**节 基本要求第114条【做好工作记录】第115条【分析事实和收集证据】第116条【确定诉讼请求】第117条【纠纷的解决方式】第118条【综合运用诉讼方法】※ 案例6.1-17: 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研发有限公司诉黄孟炜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第二节 管辖确定第119条【管辖部门】第12条【地域管辖】※ 案例6.2-18: 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广州)有限公司、艾利(昆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国)有限公司与四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维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南海市里水意利印刷厂、佛山市环市镇东升汾江印刷厂经营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第121条【级别管辖】第122条【提出管辖权异议应注意的问题】第三节 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第123条【证据保全】第124条【财产保全】第四节 鉴定与评估第125条【鉴定机构】第126条【鉴定内容】第127条【鉴定材料的提交、选定、移送和固定】※ 案例6.4-19: 成都佳灵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诉成都希望电子研究所、成都希望森兰变频器制造有限公司、胡向云、余心祥、郑友斌、邓仕方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第128条【对鉴定报告的质证和采信问题】第129条【评估机构】第13条【评估内容】第131条【评估方法】第五节 开庭准备第132条【申请不公开审理】第133条【提出保密申请】第134条【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第六节 庭审第135条【确定争议焦点】第136条【举证】第137条【质证】第138条【代理意见陈述】第七章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法律业务**节 合同诉讼要点第139条【商业秘密合同纠纷种类】第14条【司法管辖的选择】第141条【技术鉴定和专家辅助人】第142条【鉴定意见的质证】第143条【诉讼时效】第144条【诉争合同或争议条款的无效、解除、变更和撤销】※ 案例7.1-2: 海南康力元药业有限公司、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诉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第二节 作为原告代理人第145条【诉讼主体资格审查】第146条【分析案情】第147条【证据准备】第148条【确定诉讼请求】第149条【确定被告】第15条【准备诉状】第151条【原告举证】第三节 作为被告代理人第152条【诉讼主体资格审查】第153条【了解案情】第154条【管辖异议】第155条【证据准备与质证】第156条【答辩】第157条【诉讼时效抗辩】第158条【抗辩】第159条【合同(条款)效力抗辩】第16条【商业秘密构成抗辩】第161条【不违约抗辩】第162条【反诉】第163条【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抗辩】※ 案例7.3-21: 北京泰来猎头咨询事务所诉吴峥渊、北京广仕缘咨询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第八章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法律业务**节 侵权诉讼的要点第164条【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第165条【不正当手段获取】第166条【保密约定和保密要求】※ 案例8.1-22: 张培尧、惠德跃、江苏省阜宁县除尘设备厂诉苏州南新水泥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第167条【违法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第168条【违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案例8.1-23: 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责任公司、莫善珏、吴荣柏、顾爱远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第169条【第三人侵权】第17条【证明侵权行为的基本证据】第171条【赔偿依据和基本证据】※ 案例8.1-24: 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龙阳精密复合铜管有限公司、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案例8.1-25: 衢州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周慧民、冯晔、陈云生、陈宇锋、陈永平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第172条【确定商业秘密点】第173条【临时措施与保全】第二节 作为原告代理人第174条【分析事实和采取补救措施】※ 案例8.2-26: a公司诉b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第175条【分析选择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第176条【确定诉讼请求】第177条【原告资格审查】第178条【确定被告】第179条【原告商业秘密构成审查】第18条【确定损害赔偿】第181条【明确管辖地及管辖部门】第182条【考查诉讼时效】第183条【原告举证】※ 案例8.2-27: 东莞市利安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盛龙弢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第184条【确定损害赔偿】第185条【确定诉讼策略】第三节 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第186条【了解案情与当事人沟通】第187条【原、被告资格审查】第188条【商业秘密权利人审查】第189条【管辖与管辖异议】第19条【商业秘密构成抗辩】第191条【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抗辩】※ 案例8.3-28: 南京莱柯丽影视配音有限公司诉南京鑫维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凡、况稳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第192条【损失赔偿抗辩】第四节 商业秘密不侵权诉讼第193条【案由】第194条【与其他确认不侵权诉讼的不同】第195条【受理条件】第196条【案件性质】第197条【可否反诉】第198条【地域管辖】第199条【慎用侵权警告】第2条【其他参照侵权诉讼】第九章 商业秘密行政法律业务**节 行政救济要点第21条【行政救济途径】※ 案例9.1-29: 上海市工商局宝山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第22条【行政救济特点】第23条【确定管辖机关】第24条【管辖争议】第25条【案件移送】第二节 作为权利人的代理人第26条【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第27条【权利人商业秘密构成的审查】第28条【确定投诉请求】第29条【选择举报方式】第21条【准备举报材料】第211条【提请立案】第212条【配合行政机关调查】第213条【出具强制措施后果保证】第214条【提出赔偿调解方案】※ 案例9.2-3: 湖北武汉图强诚信皮具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第215条【监督连续侵权行为】第216条【支持行政机关应诉】第三节 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第217条【举报是否存在瑕疵】第218条【确定应对策略】第219条【寻找减免处罚依据】第22条【书面提出申辩理由】第221条【协商和解赔偿方案】第222条【建议被申请人要求听证】第223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第十章 商业秘密刑事法律业务**节 刑事救济综述第224条【刑事救济】※ 案例1.1-31: 被告单位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海青、被告人廖世茂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第225条【刑事救济特点】※ 案例1.1-32: 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沃德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余志宏、罗石和、李影红、肖文娟侵犯商业秘密案第226条【报案要求】第227条【确定管辖机关】第228条【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否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第229条【其他事项】第二节 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第23条【接受委托,办理委托手续】第231条【了解案情】第232条【了解商业秘密内容和范围】第233条【了解商业秘密点】第234条【商业秘密权利人和商业秘密合法有效证据】第235条【犯罪主体证据】第236条【非公知性证据】第237条【价值性和实用性证据】第238条【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保护措施的证据】第239条【犯罪行为证据】第24条【接触商业秘密的证据】第241条【主观过错证据】第242条【定罪标准证据】第243条【立案的其他材料】第244条【撰写报案材料和《商业秘密的陈述》】第245条【鉴定】第246条【申请保密和不公开审理】第三节 作为刑事自诉人的代理人第247条【自诉的特点】第248条【自诉的适用】第249条【自诉与公诉的转换】第四节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第25条【会见】第251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第252条【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第253条【提出书面意见】第254条【取得专家支持】第255条【庭前会议准备】第256条【庭审发问提纲】第257条【对鉴定报告的质证】第258条【申请鉴定人出庭】第259条【申请重新鉴定】第26条【对评估报告的质证】第261条【常用的抗辩理由】※ 案例1.2-33: 段新苗侵犯商业秘密案第262条【调解】第十一章 附则第263条【依据效力】第264条【指引效力】

封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释解

书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释解

作者:张黎

页数:334

定价:¥49.0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02-01

ISBN:9787301275863

PDF电子书大小:126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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