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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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教材是针对教学型、应用型高等学院非法学专业的本、专科教学需
要,以教育部制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原则为依据而组织编写的,
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综合职业技能和实践性技能,充分体现经济法
所特有的理论性、时效性、实用性及应用性之特点。全书以*新颁布或修订
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较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及主要
内容,注重理论之通识性、内容之基础性、施教之职业性、专业之针对性与
教学启发性。
    本书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江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
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和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人员集体撰写,由樊启荣任
主编,程芳、赵立新、赵亮任副主编;按撰写章节先后为序,具体分工如
下:韦晓蕾、张茳:**章、第二章;程芳:第三章;陈晋萍:第四章;徐
焕娟:第五章;王冠华:第六章、第七章;王玉梅:第八章;索晓惠:第九
章;赵立新:第十章;王菁:第十一章;胡俊:第十二章、第十三章;叶志
友:第十四章;赵亮:第十五章。初稿完成后,由主编修改定稿。
    本书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法律系、江汉大学
法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经济管理系以及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经济管理
系的大力支持;本书的出版更离不开武汉大学出版社的提携,尤其是该社编
辑胡荣女士的辛勤劳动,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谢意。
    本书谬误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同行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便日后
修订、完善。
    樊启荣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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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反垄嘶法
    【本章提要及教学要求】  反垄断法被誉为“经济宪法”,是
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全球企业并购浪潮的掀起、美国微软
案的处理更引起了人们对反垄断法的广泛关注。本章涉及反垄断法
的一些基本理论知识,包括反垄断法的历史与现状、反垄断法的基
本原则、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等内
容。要求学生掌握垄断行为的四种具体表现形式,即垄断协议、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行为,了解反垄断法的历
史与现状、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节反垄断法概述
  一、市场经济与垄断
  垄断,是指由少数几个企业支配着某项产品或某项服务的总供给规模,
操纵市场、限制或者排斥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市场经济应当是开放的、自由的。而在自由竞争状态下所产生的竞争胜
利者会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自由竞争逐渐形成的高度集中,必然引起垄断,
这是自由竞争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规律所带来的
必然结果。垄断意味着在经济组织内部分工协作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科
学,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规模经济,这是一种社会进步。
但是,垄断会减少市场竞争和限制市场竞争,特别是当垄断组织有意实施各
种限制性行为时,会产生许多严重的后果,从微观上来说,它剥夺了广大中
小经营者进入市场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分割了他们的正当权益,也往往损
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从宏观上来说,它扭曲了价值规律,使市场机制不
能充分发挥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对于垄断的积极和进步的一面,应当提倡
和鼓励,对其消极作用和危害,应当通过反垄断立法加以规制。
     二、反垄断法的历史与现状
    现代意义的反垄断法,*早的是美国在1890年制定的《保护贸易和商
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又称《谢尔曼法》①)。之后,美国在1914
年相继通过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扩大了《谢尔曼法》
规定的反垄断的范围,并建立起了美国反垄断及保护公平竞争的机构:联邦
贸易委员会。在美国进行反垄断立法之后,其他的一些国家相继进行了反垄
断立法,如德国、日本、苏联。
    反垄断法是竞争法的支柱之一,对保障企业自由、消灭差别待遇、维护
竞争秩序和打击行政垄断具有重要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在某些西方国家,
反垄断法甚至被称为“经济宪法”。
    我国早期关于反垄断的法律内容主要体现在零散的条例、通知、暂行规
定等行政性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未形成完整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1987年8月,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了反垄断法的起草小组,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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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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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教材主要针对教学型、应用型高等学院非法学专业的本、专科教学需要,以教育部制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原则为依据组织编写,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综合职业技能和实践性技能,充分体现经济法所特有的理论性、时效性、实用性及应用性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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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经济法

书名:经济法

作者:樊启荣

页数:385

定价:¥30.0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1-01

ISBN:9787307060630

PDF电子书大小:129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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