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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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  互联网金融的草根  2200多年前陈胜、吴广喊出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已成为草根的代言词。互联网时代草根们呼喊着上述口号,以大无畏的勇气企图颠覆和改变这个世界。精神固然可嘉,但是除了激情和冲动之外,更重要的是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思路错了,一切将成为空谈。本书认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草根理论主要包括身份认同理论、金融战略理论、赢利模式理论、速度与先机理论、电梯理论、龟兔赛跑理论、市场壁垒理论等。  1.身份认同理论  身份认同是西方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受到新左派、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的特别青睐。其基本含义,是指某种主体对特定社会文化的认同。草根直译自英文grassroots。有人认为它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同政府或决策者相对的势力,这层含义和意识形态联系紧密一些。人们平常说的一些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一般都可以看作“草根阶层”。有学者就把非政府组织(也称为非官方组织,即NGO)称作草根性人民组织;另一层含义是指同主流、精英文化或精英阶层相对应的弱势阶层。还有一种含义是指出身寒微、收入寒微的主体。  具体到互联网金融领域,草根通常是指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面对的长尾理论尾部的客户群。但对于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来说,千万不能认为你自己是官方的、主流的、精英的,仅仅将你的用户对象当作草根。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认同自己也是草根,必须站在草根的立场,用草根的思维思考问题,用草根的行为进行模式设计,认同草根所认同的文化,将自己与草根混为一体。对于从事金融的互联网企业要做到这一点,相对容易,因为互联网企业本身就是草根或脱胎于草根。而传统金融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这种身份认同的改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痛苦的转型。  2.金融战略理论  对谈互联网战略如同和小孩谈理想,不是战略不宏伟,而是理想太遥远。金融战略理论揭示的核心思想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目前还处于婴儿期,还太不成熟,对不成熟的婴儿谈理想是多么遥远的事情。所以,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少一些战略,多一些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方是正途。那么没有了战略的指导,如何才能保证成功呢?互联网金融需要赢利模式,有了清晰的赢利模式,才能做到立意高远,才能保证成功的*大可能性。  3.赢利模式理论  除非为了纯粹的精神追求从事互联网,否则一定要考虑这个问题。谈赢利模式不是可耻的,不谈赢利模式才是可耻的,连怎么赚钱都不去考虑,如何能保证你的团队能够发展,你的付出没有白费呢?中国互联网金融当前有三种赢利模式。①眼球模式。以大流量、门户为代表,人多力量大。其基本着眼点是:网络有人气就有顾客,有顾客就有生意的机会。这方面已经通过支付宝等得到了印证。但随着网络资源由稀缺到过度,如果不能成为行业门户,赢利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小。尤其是对于个人创业型网站来说,如果还企图和当前门户寡头去分一杯羹的话,无疑是螳臂当车。②内容模式。以内容资讯为主,随着网页逐渐增多,网络资源由稀缺经济变成富余经济,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相同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找到有用的信息已经越来越困难,搜索服务应运而生。这方面已经通过融360、91金融超市等得到印证。由此也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趋势,网民更关心内容,更关心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并且愿意为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付出。互联网金融由此会逐渐演变为内容金融、资,讯金融和智慧金融。③互动模式。以用户体验和互动为主。当网民已经很熟悉地使用互联网以后,当家做主、草根雄起的决心便彰显出来。谷歌花16.8亿元收购YouTube(世界上*大的视频网站)反映的核心问题其实是互联网的主宰已经变为普通的网民,他们已经不屑于再做信息的接收者,他们要做信息的制造者。某某杂志封面人物是网民,也深刻说明了这个问题。一旦农奴翻身做主人,一定是旧世界被打翻,新纪元重新开始。就像互动电视一定会取代普通电视,4G手机一定会颠覆3G手机一样不可逆转。Web2.0(第二代互联网)的风生水起便昭示着这个道理。在未来的1-3年,一系列网络革命即将发生,一定会重新改写网络的历史。把握了互联网的三个赢利模式后,就必须顺应网络经济的方向,沿着正确的道路加速前进,这可以参考速度与先机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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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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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是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时代潮流大背景下,基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视角,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法律界定,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场,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信息隐私权为切入口,从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和金融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理念来深入分析,寄希*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利,*大限度地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互联网金融现状的消费者保护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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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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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刚,男,1978年生人,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从事民商事法律学习、研究、审判近二十年,著有法律专著、合著、论文、案例等二十余部篇。    董琳,男,1985年生人,经济学学士、哲学博士。现为河南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中国大金融联盟、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顾问。从事政府管理、品牌、互联网空间等相关领域交叉研究近十年,著有专著、合著、论文等十余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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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草根崛起——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概述**节 开天辟地——互联网金融空间互联网金融的长尾互联网金融的草根互联网金融的空间语义与现实维度第二节 猴子与大象——互联网金融简介无限可能的空间——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多维空间——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第三节 草根素描——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传统的延续——金融消费者的界定“金草”诞生——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界定第二章 冰山倒置——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节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虚拟时代的鹰眼——历史与现实鞋子是否适合自己——现状与问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理论与运用第二节 阳光下的深海——互联网金融信息的披露一个披露的原则与冲突信息披露的义务与权利互联网金融企业机构和产品信息的披露第三节 穿越迷海的途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问题探讨四位一体的模式冰山倒置——知情权“变现第三章 安全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隐私权保护**节 草根也有隐私——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隐私权由隐私到信息隐私权我的信息隐私我做主——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隐私权的界定第二节 裸奔时代——大数据下的信息隐私大数据下的互联网金融信息隐私的保护规范及问题第三节 法律的安全港——信息隐私分类与保护规则我的信息隐私安全港的构筑——保护规则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救济**节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本山之石——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他山之玉-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模式比较琢石为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救济途径层层布防——非司法救济*后一道防线——司法救济后记草根的舞台——互联网空间下的法律与金融互联网是草根崛起的空间基础草根是互联网金融的空间舞者多元法律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的保障金融在互联网空间下的嬗变

封面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

书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

作者:刘建刚

页数:234

定价:¥39.8

出版社:中国物资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05-01

ISBN:9787504760708

PDF电子书大小:61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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