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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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公共安全罪》:  【宣讲要点】  1.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凡危险性不相当,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能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有意识地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具体表现为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危险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出表现有:(1)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2)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3)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种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报复社会,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4)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报复社会或者寻求新奇刺激而向人群开枪射击。这种行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危险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予立案追究。  4.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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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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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编写时力图保证体系的完整性,保留了刑法分则第二章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每个罪名的宣讲内容分为【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四个部分。具体内容由若干问题组成,所提问题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认定和处罚展开。该书不仅回答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立案追诉标准等问题,同时,还通过实际案例,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回答了为什么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在认定时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后,对该罪名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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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放火罪二、决水罪三、爆炸罪四、投放危险物质罪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六、失火罪七、过失决水罪八、过失爆炸罪九、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十一、破坏交通工具罪十二、破坏交通设施罪十三、破坏电力设备罪十四、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十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十六、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十七、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十八、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十九、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二十、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二十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二十二、资助恐怖活动罪二十三、劫持航空器罪二十四、劫持船只、汽车罪二十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二十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二十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二十八、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二十九、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三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三十一、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三十二、丢失枪支不报罪三十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三十四、重大飞行事故罪三十五、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三十六、交通肇事罪三十七、危险驾驶罪三十八、重大责任事故罪三十九、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四十、危险物品肇事罪四十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四十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四十三、消防责任事故罪四十四、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四十五、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四十六、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封面

危害公共安全罪

书名: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文盛堂

页数:205

定价:¥27.0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0-01

ISBN:9787516206065

PDF电子书大小:153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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