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制度研究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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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为制度研究》主要研究了法律行为制度的概念渊源及其理论流变,以法哲学和基本权利为视角深入研究了法律行为制度的核心–法律行为的效力与私法自治的关系。从学说史、立法史和法解释学等方面探讨了中国、德国、苏联民法中法律行为的规制范式和制度构造,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或可撤销制度作了细致研究,并对补正制度、转换制度等法律行为的辅助性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构造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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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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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制度研究》主要研究了法律行为制度的概念渊源及其理论流变,以法哲学和基本权利为视角深入研究了法律行为制度的核心——法律行为的效力与私法自治的关系。从学说史、立法史和法解释学等方面探讨了中国、德国、苏联民法中法律行为的规制范式和制度构造,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或可撤销制度作了细致研究,并对补正制度、转换制度等法律行为的辅助性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构造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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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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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春雅,1977年生,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德国弗莱堡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2008年获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赴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学习。主持”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法律行为效力类型的体系化研究”等数项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研究课题,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入选2012年北京市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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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章法律行为的概念
**节法律行为概念的渊源及变迁
一、罗马法上是否存在法律行为制度
二、自然法学派的巨大影响
三、潘德克顿法律体系的形成
四、法律行为制度在德国的演变
五、法律行为制度在德国的法典化
第二节合法性在法律行为概念中的意义
一、法律对法律行为效力的“确认”
二、合法性概念再界定
三、合法性是否作为法律行为概念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法律行为概念之取舍
一、对法律行为本质的理解
二、《德国民法典》颁布后有关法律行为的定义
三、如何理解和使用法律行为概念
第二章法律行为的效力基础
**节我国关于法律行为效力与私法自治的学说
一、私法自治与法律自治混同说
二、法律行为的规范性说
三、黑克对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的评价
第二节《德国民法典》制定的法哲学基础
一、《德国民法典》制定过程概述
二、《德国民法典》的理论基础
三、主观权利学说
第三节法律行为效力的《德国基本法》渊源
一、伦理人格主义学说
二、自我决定权的基本权利属性
三、结论
第三章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节区分成立与生效的实益
一、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的区分
二、私法自治及其限制
三、补正制度与法律行为构成要件
第二节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区分标准
一、必要前提
二、一般学说
三、意思表示之外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中国法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分的立法缺陷
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三、物权合同
四、结婚行为
第四章法律行为立法模式
**节法律行为制度化的根本意义
一、法律行为的制度化与抽象化
二、法律行为的工具意义
三、法律行为与民法总则的关系
第二节德国法模式
一、以私法自治为原则
二、意思表示为核心
三、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的双重原因
第三节苏联法模式
一、国家意志排挤个人意志
二、以法律效果为核心
三、苏联法模式的由来
第四节我国现行法的问题及未来民法典的选择
一、苏联法模式的翻版
二、制度构造上的问题
三、法律行为制度的适用与民法典分则制定建议
第五章法律行为的辅助性制度
**节法律行为的补正制度
一、法律行为补正制度的含义与理论基础
二、法律行为的补正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
三、法律行为的补正与我国《合同法》第36条
四、建构法律行为补正制度的建议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转换制度
一、现行法关于转换制度缺失的原因分析
二、我国法律行为转换制度代表性观点
三、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含义及其理解
四、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确认制度
结语:方法还是目的
参考文献

封面

法律行为制度研究

书名:法律行为制度研究

作者:鲁春雅著

页数:378

定价:¥66.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10-01

ISBN:9787519717513

PDF电子书大小:140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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