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自由与限制研究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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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自由是民法私法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集中体现。个人财产、理性与善是遗嘱自由的物质及人性基础。遗嘱处分的法律效力根源于个人财产权在遗嘱人去世后的延伸,是自然法与实在法共同作用的产物。然而任何自由都不是*的,人的有限理性及其家庭属性决定了遗嘱自由应有必要的限度。该“限度”的把握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法律发达史、文化习俗、经济水平、社会保障程度等因素;取决于立法者对家庭伦理的理解以及对个人利益、家庭利益、社会利益的界分;还取决于人们对遗嘱自由的“容忍”程度。对于遗嘱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两种立法本位与立法模式:个人本位下的遗产扶养制度与家庭本位下的特留份制度,前者注重遗嘱自由及遗产的扶养功能,后者则强调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满足及遗产的身份意义。于我国而言,当前的遗嘱继承立法应当坚持遗嘱自由的基本理念,继续采用遗产供养理念下的必留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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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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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伟伟,1978年9月生于湖南省娄底市,201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法学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与亲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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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章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历史源流
**节西方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历史演进
一、古罗马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二、西方中世纪法律及近代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第二节我国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历史演进
一、我国古代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二、我国近代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本章小结
第二章遗嘱自由的理论基础
**节遗嘱权的哲学根源
一、遗嘱权的财产基础
二、遗嘱权的人性假设
第二节遗嘱权的效力来源
一、遗嘱权效力的既有学说
二、对既有学说的评价
第三节遗嘱自由的功能分析
一、弥补法定继承缺陷
二、减少遗产继承纠纷
三、激励人们努力工作
四、促进家庭和睦幸福
五、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本章小结
第三章遗嘱自由的限制
**节遗嘱权限制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的限度
二、有限理性人
三、遗嘱权限制的原则
第二节遗嘱权限制与继承权
一、继承权辨析
二、继承权的根源
第三节遗嘱权限制的家庭模式与立法本位
一、家庭模式
二、立法本位
本章小结
第四章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域外法考察
**节大陆法系国家遗嘱自由与限制
一、法国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二、德国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第二节英美法系国家遗嘱自由与限制
一、英国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二、美国法中的遗嘱自由与限制
第三节域外遗嘱自由与限制立法之比较评析
一、遗嘱限制模式
二、遗产权利人的范围
三、遗产权利人的条件
四、遗产保留数额
五、遗属权利的保障
本章小结
第五章我国遗嘱自由与限制的立法检讨及完善
**节我国遗嘱自由与限制的立法现状及不足
一、立法现状
二、立法不足
第二节我国遗嘱自由与限制的立法完善
一、立法原则
二、立法模式
三、必留份权利人
四、必留份份额
五、生存配偶的特别保障
六、临时保护措施
七、必留份权利的保障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封面

遗嘱自由与限制研究

书名:遗嘱自由与限制研究

作者:段伟伟

页数:286

定价:¥38.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7-01

ISBN:9787519735388

PDF电子书大小:144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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