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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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条例》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 执法、法治保障、附则 7 章,共 68 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条例》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 执法、法治保障、附则 7 章,共 68 条。一是更大力度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各地要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的办理时限,超过时限的,办理单位要公开说明理由。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许可、证明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凡要新设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查论证和批准。二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 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三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四是突出政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若无法律法规等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要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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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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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每年出版图书约1000种,涵盖法律法规、法律工具书、法律基础知识读物、法律职业考试、法律实务、法学学术、法律教材教辅、党政、大众社科等领域。出版形式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及互联网产品等。发行渠道涵盖网上书店、全国各省市新华书店和民营书店。中国法制出版社多年来在法律图书市场总体占有率、品种规模、出版效率上保持行业前列。近年来,多种图书入选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或重点图书推荐目录,多种图书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等省部级以上优秀图书奖,多个转型融合发展项目获得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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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书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作者:本书编委会

页数:32

定价:¥4.0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日期:2019-10-01

ISBN:9787521606270

PDF电子书大小:8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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