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十讲

节选

[

柏拉图也是爱用辩证法的名词的。他的辩证法,就是他的形上学,即玄学。他在辩证法中也是运用形式论理的方法。所以把概念和个物分离开来,截成两个世界。一个是观念界,一个是感觉界。观念界比感觉界高。但观念界中又有许多等级。高观念支配低观念,而更高观念又支配高观念,观念达于绝顶,遂成为*高观念。此*高观念支配一切,统摄一切,柏拉图名之为“善的观念”。此为一切观念之王。它不仅为感觉界的*终目的,并且为观念界的*终目的。它是静止的,固定的,不相矛盾的。在这里,我们要问,这*高的观念,从何而来呢?柏拉图的回答是这样:观念之来,是由于赋予;观念既一度由概念构成而被赋予以客观的存在,其后便拒绝由个物抽取的概念,而以自己为原型,概念为摹写。照这样说:观念所以为客观的存在,是由于赋予,即由于柏拉图的赋予。概念是一个明明白白的主观的东西,而经柏拉图的赋予,就变为客观的东西。并且概念之被赋予客观存在性,只容许一度,其后概无被赋予的资格。这样看来,客观的存在之产生,不是柏拉图哲学上一个奇迹么?柏拉图一任主观的成见,派定两个世界,把概念和个物完全隔离,以大肆其形式论理的法术,而抹杀现实社会一切经验的事实,一面又可以得统治阶级的欢心。这是何等具有麻醉性的学说哟!
  柏拉图的“观念”是由概念构成的,还是从个物抽取出来的东西,后来到了康德的时候,更进一步,他提出了一种“范畴”,认范畴是先验地存在的,即在人们的理性是先验地具有的,不是从个物抽取出来的。范畴是他的*高的概念。于是概念和个物更成为绝不相关的东西,而抽象作用亦遂失了意义。如果这样,那我们的认识的主体如何能与被认识的客体发生关系呢?康德曾费八年的苦心思索,答复这个问题。意谓吾人所谓被认识的客体,所谓自然界,好像是和主观不发生关系的实在,其实都莫不从主观而来。换句话说,客观世界皆由悟性之先天的形式(即范畴)之制约而成立。然则范畴之为客观的而含有普遍妥当性的,乃为当然之理。由时空的形式所与的表象皆杂多而不统一,自有悟性乃得统一而生认识。火发生热这种客观的事实,并不是仅由赤色和热的表象而成,乃由因果的概念而统一之者,于是客观的事实成为有秩序的事实,可认识的事实。故不由范畴,客观世界即无法产生。所以自然界是纯粹思维之所产,悟性本身的法则之所创造。范畴有客观的妥当性,于是范畴由概念之形变为关于自然界的命题之形,而自然科学之客观的真理乃因以发生。照康德的说法,抽象作用用不着,真正的客观世界也可以不必过问,只专一地听命于先验的主观的范畴,便算完了。不求主观适合于客观,反求客观适合于主观,这是形式论理学者惟一的本领。
  芝诺、柏拉图和康德都是把概念和个物分开的,并且都是把概念看作固定不变的,他们不知道概念本身也是变化发展的。概念随着客观界个物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客观界个物的发展而发展。概念和个物是时时结合着的统一体。“猿”的概念随着“猿”的变化发展为“类人猿”,而成为“类人猿”的概念。“类人猿”的概念又随着“类人猿”的变化发展为“人类”,而成为“人类”的概念。概念在个物变化发展中完成概念。概念的完成,不是完成了,不前进了,不变化了;而是时时变化,变化到概念的否定;否定的结果便有一个新的概念起而代之。于是概念因了自己的否定,而得到更高的发展。芝诺、柏拉图和康德诸人完全不理解这层道理,所以一经把概念完成了,便固定了;一经把概念否定了,便消灭了。这不是形式论理掩蔽着他们的智慧么?(五)肯定矛盾之观念论的辩证法与形式论理形式论理既如上述,然则关于真理的认识,形式论理不是完全没有效用么?那又不然。形式论理在把复杂的自然事象加以分类,排列,本来是很适合的,我们并不能忽视这方面的工作。因为一切科学的认识是多方面的认识。动的认识固重要,静的认识也重要;联系的认识固重要,个别的认识也重要。动与静的关系,联系与个别的关系,我们须要知道静是动的一种虚伪的外观,个别是联系的一种虚伪的外观。运动的切断面,则成为静,联系的切断面,则成为个别。形式论理是个别地处置静的事象的。如果认形式论理的静观个别观是绝对的,那便不免陷于谬误,但如果把形式论理同化于辩证论理,那形式论理倒也不失掉它的效用。因为在整个的运动体系中,在整体的联系状态中,倒可以知道切断面的“静态”和“个别相”的情形。科学的辩证法的世界观便是这样。
  上面大略地说明了形式论理和辩证论理的关系,现在讨论肯定矛盾之观念论的辩证法所含形式论理的成分。
  亚里士多德是*早地肯定矛盾之观念论的辩证法家。他的思想的特质,是形式和物质的对立,不是形式和物质之对立的统一。他以为物质可转变为形式,形式也可转变为物质。形式和物质是同一物的考察的二方面。形式和物质之间有一种主动和受动的关系。可是亚里士多德认形式是主动的东西,物质是受动的东西。形式能推动物质,物质不能推动形式。形式和物质成为等级的排列。即形式之上,又有形式,物质之下,又有物质。*奇的是排列的结果,有**形式和**物质之称。**物质是指*下级的东西,任对何物,没有做形式的资格。**形式,是指*上级的东西,任对何物,不承受物质的待遇。于是亚里士多德因尊重**形式的结果,遂走入形式论理的路子。**形式是孤立的,**形式便是**形式,甲便是甲,这不是形式理论惟一的基本规律么?一个肯定矛盾的辩证法家,结果会走上形式论理的路子,这是观念论的思想在那里作祟。
  ……

]

本书特色

[

适读人群 :文学爱好者
★本书是我国近代著名哲学家李石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在“中西比较”框架下进行中国哲学研究的开风气之作。作者首先从整体上对中西方哲学的几个重要发展阶段和代表性思想家加以对比,而后选取了中国哲学史上*重要的九个流派思想,深入各派哲学文本,分别作详尽的评述,其援西入中的研究进路和精辟观点在同时期的中国哲学著作中可谓独树一帜。

]

内容简介

[

《中国哲学十讲》这本书先从整体上对中西方哲学的几个重要发展阶段和代表性思想家加以对比,而后选取了中国哲学史上*重要的九个流派思想,深入各派哲学文本,分别作详尽的评述,其援西入中的研究进路和精辟观点在同时期的中国哲学著作中可谓独树一帜。

]

作者简介

[

李石岑(18921934),原名李邦藩,字石岑,湖南醴陵枧头洲人。中国现代哲学家。主要著作有《李石岑讲演集》《李石岑论文集》《哲学浅说》《希腊三大哲学家》《西洋哲学史》《哲学概论》《中国哲学十讲》等。

]

目录

目录
自序 001
中国哲学和西洋哲学的比较研究 001 **讲
儒家的伦理观 030 第二讲
墨家的尚同说及其实践精神 060 第三讲
道家的宇宙观 092 第四讲
名家之观念论的辩证法与形式论理 124 第五讲
《中庸》的哲理 157 第六讲
禅家的哲理 187 第七讲
什么是理学 218 第八讲
体用一源论 269 第九讲
生的哲学 307 第十讲

封面

中国哲学十讲

书名:中国哲学十讲

作者:李石岑

页数:368

定价:¥46.0

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02-01

ISBN:9787539297026

PDF电子书大小:126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