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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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和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可见,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进行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来实现这种监督。*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并不是领导关系,不可以直接对其发号施令。  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每个人民法院都有一个审判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的委员由本法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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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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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较为系统、全面地介绍了香港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和程序,并与内地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了分析比较。  在“一国两制”的方针下,研究香港刑事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距离中国大陆近的普通法区域,中国香港地区刑事司法的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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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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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玫,女,“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经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香港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美国杜肯大学、澳门大学等处研修。    卢莹,女,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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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香港法律制度概览一、概述二、香港法律的渊源三、1997年7月1日以后香港法律渊源的变化第二章 法院体系和法官制度一、香港法院体系二、香港终审法院(Coun of Final Appeal)三、内地人民法院四、香港与内地法院体系及法官制度比较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一、香港警务处二、内地侦查体制三、香港与内地侦查机制比较四、香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及其借鉴意义第四章 反贪机关一、香港反贪立法二、香港廉政公署三、香港与内地反贪立法及反贪机制比较第五章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机关及其刑事起诉原则一、香港律政司及其刑事检控政策二、内地人民检察院及其提起公诉原则三、香港与内地刑事检控机关及检控原则比较第六章 刑事诉讼原则一、香港刑事诉讼原则二、内地刑事诉讼原则三、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原则比较第七章 刑事诉讼制度一、陪审制度二、律师制度及刑事辩护制度三、保释制度四、法律援助制度第八章 刑事诉讼庭审前程序一、香港刑事诉讼中的庭审前程序二、内地刑事诉讼中的庭审前程序第九章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一、香港刑事诉讼庭审程序二、内地刑事诉讼庭审程序三、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中的抗辩式审判比较第十章 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一、香港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二、内地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三、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比较第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香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二、内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三、香港与内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比较主要参考书目及文献鸣谢

封面

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书名: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作者:刘玫

页数:397

定价:¥45.0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9-01

ISBN:9787565322310

PDF电子书大小:94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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