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释义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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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释义》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文进行逐条释义,结合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政策,对条文进行重点解读,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背景、修订重点及如何理解适用。法条前加条旨,用以提示本条内容。附录收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预算法修改前后对照表(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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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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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参加本法起草和修订的专家编写;
结合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政策;
准确诠释立法原意及法律修订要点;
结合实践,着眼应用;
收录《预算法》新旧对照表方便读者使用。
目前唯一版本的新《预算法》释义,要学习了解新《预算法》,除此一本,别无选择;
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反腐倡廉、“八项规定”其实质都是在控制财政权,不学习新《预算法》何以依法行政;
个人的幸福生活、社会的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财政预算制度,《预算法》看似离日常生活很远,其实与生活的每个环节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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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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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旗,男,1967年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家》杂志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社会科学年鉴(经济法学)》特聘撰稿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高级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专家,北京市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专家顾问等。
发表《从国家预算的特质论我国〈预算法>的修订目的和原则》《科学发展与我国修订应予特别关注的五大问题》《迈向公共财政:之评议》等论文百余篇,独著、主编、参编各类著作、教材3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改革及其法治化进程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算法的修改与完善研究”等。1999年9月被授予“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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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新《预算法》:着力加强人大对预算全方位的审查监督(代序)**章总则**条【立法宗旨】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预算分级】第四条【预算组成】第五条【政府预算体系】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第八条【部门预算】第九条【政府性基金】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第十二条【预算原则】第十三条【预算刚性】第十四条【预算公开制度】第十五条【分税制】第十六条【财政转移支付】第十七条【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制约协调机制】第十八条【预算年度】第十九条【预算收支计算单位】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二十条【中央预算的审批、监督】第二十一条【地方预算的审批、监督】第二十二条【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的预算职权】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职权】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职权】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职权】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范围】第二十八条【其他预算收支范围】第二十九条【收支划分依据】第三十条【预算资金独立】第四章预算编制第三十一条【预算草案编制部署】第三十二条【预算编制的依据、程序和编制要求】第三十三条【预算草案汇总】第三十四条【国债发行管理】第三十五条【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第三十六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原则】第三十七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原则】第三十八条【转移支付的编制】第三十九条【预算扶助资金】第四十条【预备费的设置与使用】第四十一条【预算周转金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第四十二条【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第五章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四十三条【预算审批】第四十四条【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第四十五条【基层人大审查预算草案前应听取选民意见】第四十六条【预算科目编列要求】第四十七条【预算报告】第四十八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重点审查内容】第四十九条【预算审查结果报告】第五十条【预算备案】第五十一条【预算撤销】第五十二条【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五十三条【预算执行主体】第五十四条【临时预算安排】第五十五条【预算征收】第五十六条【国库收纳与财政专户】第五十七条【支出拨付】第五十八条【会计基础】第五十九条【国库管理体制】第六十条【库款退付】第六十一条【国库集中收付】第六十二条【加强预算执行】第六十三条【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第六十四条【预备费动用程序】第六十五条【预算周转金管理】第六十六条【超收、结余、短收的处理】第七章预算调整第六十七条【预算调整的范围】第六十八条【预算执行的刚性与弹性】第六十九条【预算调整的程序】第七十条【预算调整的效力】第七十一条【专项转移支付的特殊管理】第七十二条【预算调剂的严格控制】第七十三条【地方预算调整的备案】第八章决算第七十四条【决算草案编制单位与部署】第七十五条【决算草案编制原则与要求】第七十六条【部门决算草案审核】第七十七条【决算草案审计、审查和批准】第七十八条【决算草案初步审查】第七十九条【决算草案的重点审查内容】第八十条【决算的批复】第八十一条【决算的备案】第八十二条【决算的撤销】第九章监督第八十三条【人大对预决算的监督】第八十四条【预决算中重大事项、特定问题之组织调查】第八十五条【预决算之询问、质询】第八十六条【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限】第八十七条【政府预算监督】第八十八条【财政部门的预算监督】第八十九条【审计监督】第九十条【部门预算监督】第九十一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预算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预算一般违法行为之行政责任】第九十三条【预算执行违法行为之行政责任】第九十四条【违法举债、挪用重点支出资金、违法兴建楼堂馆所行为之行政责任】第九十五条【擅自改变预算收入上缴方式、骗取预算资金、违法开支等违法行为之行政责任】第九十六条【预算违法行为处罚之法律协调及预算犯罪之刑事责任规定】第十一章附则第九十七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第九十八条【授权制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优先适用】**百条【省级权力机关的预算立法权】**百零一条【施行日期】附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预算法修改前后对照表(2014)后记
封面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释义
作者:朱大旗
页数:449
定价:¥42.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5-01
ISBN:9787509362624
PDF电子书大小:45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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