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外交史(1911-1921)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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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诞生初期之外交
一 历史的背景中国与俄国于一六八九年八月二十七日缔结《尼布楚条约》,是为中国与西方国家缔约之始。继此以后,中国复与俄国缔结有《恰克图界约》(一七二七年),《恰克图市约》(一七九二年),等等。但此等约章,除划界外,俄人之所获得者,仅边境之贸易,及俄商得三年一至北京,贸易以二百人为限而已。〔一〕中国之门户并未开放,中国对外正式之外交关系亦未树立。一八三九年,中、英二国因鸦片问题发生冲突,中国战败,于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与英国签订《江宁条约》,中国始开放“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中国准英人带家属居住。英国得设“邻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 中国且割让香港;并允许以后两国往来文书得用平等款式,中国应秉公议定进出口货税则例。〔二〕一八四三年十月八日中、英两方代表复在虎门签订《续约》,规定值百抽五之税则。约中并有近似领事裁判权之规定。〔三〕《中英条约》订立以后,美(七月三日)、法(十月二十四日)二国相继于一八四四年与中国订立《商约》,在中国与英人享同等权利。瑞典、挪威亦于一八四七年三月二十日与中国政府签订《商约》,以《美约》为蓝本。意大利与比利时虽未与中国订约,但亦获得与中国通商之权利。〔四〕鸦片战争之后,英人虽获得在五口通商之权利,英国领事并得与地方官公文往来,用平等款式,但中国内地犹未开放,直接与北京政府交涉亦未办到。自中国方面言之,《江宁条约》本为战败后一时之权宜办法,朝野上下尚无永久开放门户之诚意。〔五〕自英人方面言之,英人原意以为《江宁条约》订立之后,中、英二国间之商务可以增进,中外之关系亦可改正,孰意《江宁条约》签订后,英方代表仍不得与粤省大吏直接交涉,外人在华之商务亦未见振兴。〔六〕适天主教马神父(Auguste Chapdelaine)因违约深入内地,在广西西林县被杀(一八五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英国乃借口亚罗案件(Arrow Incident,一八五六年十月八日),与法国联合,对中国用兵,以达修约之目的;是为英法联军之役。英、法联军之役,中国复经败北,乃与英(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法(同年六月二十七日)、俄(同年六月十三日)、美(同年六月十八日)四国分别缔结《天津条约》。此四约中之规定,大致无甚差异。四约中均有*惠国条款之规定,任何一国自中国所获得之利益,他国均得同享。四约中之*完备者,首推《英约》;《天津条约》订立以后,中外之关系即以《英约》为基础。依据《中英天津条约》之规定,〔七〕《江宁条约》仍作有效,《虎门续约》及《五口通商章程》作废,“大英钦差各等大员及眷属可在京师或长行居住,或能随时往来,总候本国谕旨遵行”。使臣按据国际公法所应享受之治外法权,大英钦差及其随员亦得享受;中国日后如派遣使节,亦当享受同等待遇。中国准许英人在中国境内传教,英人得持照至内地各处游历,英人得在长江各口通商:——镇江准于一年后通商,汉口、九江后亦后被择为通商码头。沿海之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等照已通商之五口旧例开放。另定税则,每十年得修改一次。子口税规定为百分之二点五。倘若他国今后获得任何利益,英国亦得均沾。同年十一月八日,中、英两方代表在上海签订《通商章程》(即《海关通则》),规定值百抽五之税则。〔八〕中国与英、法、俄三国订立之《天津条约》中,均有一年后在北京换约之规定。英、法二国之代表如期北上,坚持在大沽登陆,致与中国守将复起冲突。〔九〕一八六○年六月,英、法联军复对中国宣战,八月二十一日陷大沽炮台,据天津,入北京(十月十三日),焚圆明园;咸丰帝守热河。十月二十四日《中英北京条约》成立,二十五日《中法北京条约》成立。〔一○〕中国承认《天津条约》为有效,北京驻使如原议,〔一一〕开放天津为口岸,以九龙割与英国。《中法北京条约》复规定传教师得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俄国自一七九二年以来,即在恰克图与中国互市。一八五一年因俄人之请求,清廷复与俄人订《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一二〕一八五八年俄国乘英、法联军时期,以兵威要挟黑龙江将军弈山,于五月十六日与订《瑷珲条约》,〔一三〕规定黑龙江左岸由额尔古纳河至松花江海口属俄,右岸至乌苏里江属中国,乌苏里以东由中、俄二国共管;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任中、俄两国船只航行;乌苏里江、黑龙江、松花江两岸居民得自由贸易不禁。俄国一方威胁黑龙江将军弈山与订《瑷珲条约》,一方复遣使随英、法联军之后,与清廷代表桂良、花沙纳签订《天津条约》(一八五八年六月十三日),获得与海路通商诸国同等待遇,一八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俄国复与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一四〕规定东界自什勒喀、额尔古纳二河会流处,顺黑龙江,至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会流处,北面属俄,南面属中国,自乌苏里江口而南,至兴凯湖,以乌苏里及松阿察二河为界,东面属俄,西面属中国。自松阿察河之源,逾兴凯湖,直至白棱河,顺山岭至瑚布图河口,顺珲春河及海中间之岭,再至图们江口,东面属俄,西面属中国。西界自一七二七年所立之沙宾达巴哈界,西向至斋桑淖尔湖,再西南行,顺天山致浩罕边界,西北属俄,东南属中国。开放喀什噶尔;库伦、张家口亦准贸易。《瑷珲条约》及《中俄北京条约》订立以后,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之地尽举以让与俄国,中国损失之地为四十万零九百十三平方英里。《江宁条约》订立以后,外人得在五口通商。《天津条约》订立以后,外人匪仅获得在海口通商之权利,且可在长江口岸通商。《北京条约》订立以后,外人之商业已由天津而侵入北方诸省矣。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尚以为系一时之挫折,外人非不可抵抗。英、法联军战后,清廷始知中国实不能与外国对抗,闭关之政策终不可行,是以有同治之新政,一方设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专办夷务,〔一五〕一方思效法外人,以图自强。〔一六〕十九世纪初叶,鸦片战争以前,外人对于中国之情形,知者甚少。欧洲一般人士,因中国为一古老之国家,且地大物博,对于中国,颇表敬畏。鸦片战争,英、法联军两役之后,继之以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土地之割让,太平天国之乱事,外人对于中国之观念始大转变,认为中国实无能为,或且将近覆亡,对中国之一切交涉,宜采用武力政策。〔一七〕自是以后,各国对中国咸思染指,一方争与中国订立商约,一方持强攘夺中国之藩属。在此期间,继英、美、法、俄、瑞典、挪威而与中国订通商条约者,有普鲁士(一八六一年)、丹麦(一八六三年)、荷兰(一八六三年)、西班牙(一八六四年)、比利时(一八六五年)、意大利(一八六六年)、奥匈帝国(一八六九年)、日本(一八七一年)、秘鲁(一八七五年)、巴西(一八八一年)、葡萄牙(一八八七年)诸国。〔一八〕英、法联军战后,中、日战前,外人对中国之本部虽未侵入,但中国之藩属,在此期间,几完全失去。日本于一八七九年改琉球为冲绳县,法国于一八八五年置安南于法国保护之下,英国于一八八六年夺去缅甸全部,一八九○年夺去哲孟雄。除上述之藩属损失外,在此期间,清廷与外国尚订有种种辱国丧权之条约。法国因天津教案,于一八七○年迫清廷遣使赴法谢罪,并赔款银五十万两。〔一九〕日本因台湾生番案件,于一八七四年迫清廷承认日本出兵之合理,并赔款银五十万两。〔二○〕英国因马嘉理案件,于一八七六年迫清廷签订《烟台条约》,除昭雪滇案外,且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口岸,并准许英领驻扎重庆,英商在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用民船上下客商货物。〔二一〕俄国因新疆变乱,于一八七一年入占伊犁,一八八一年与中国订约,割去霍尔果斯河以西,(即伊犁西部)约长数百里之地,在嘉峪关与吐鲁番二地增设领事,并索偿银九百万卢布。〔二二〕外人于鸦片战争,英、法联军两役之后,对于中国之观念已存卑视,认为中国虽地大物博,而实则毫无能为,或且将近覆亡,对中国之一切交涉,宜采用武力政策;是以一方强夺中国之藩属,一方威逼清廷签订种种辱国丧权之条约。但在甲午战前,外人之势力尚未侵入中国本部。一则各国侵入中国,势须先自藩属始;二则列强均未侵入中国本部,势均力敌,莫肯先动;三则左宗棠之收复新疆,表示中国政府尚有勘乱之能力,而伊犁、安南二役,中国之外交与战事亦未完全失败;是以外人对于中国之观点颇现好转,认为中国究未可轻视。〔二三〕迨甲午战后,中国一败而不可收拾。日军追奔逐北,不二月即扫清韩境,渡鸭绿江,经九连城、凤城、摩天岭、折木城、海城而进逼营口;海军则自鸭绿江战后,入大连,据旅顺,克威海卫。于是而有《马关和约》,〔二四〕中国承认朝鲜为独立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与日本,赔款银二万万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口岸,并准许日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虽辽东半岛以俄、法、德三国干涉之故,归还中国,但甲午战争已引起列强觊觎中国本土之心,几肇瓜分之祸。甲午战后,中国弱点完全暴露,外人对于中国之观念复转恶化,认为中国势将步非洲之后尘,为列强分据。当日西人论中国之书籍,多以“中国之割裂”(“The Break-up of China”),“中国之瓜分”(“The Partition of China”)命题,当日外人对中国观念之恶劣,可以想见。〔二五〕自甲午战后,至民国肇造,中国领土与主权之损失,不知凡几。〔二六〕德国首先发难,强迫中国租借胶州湾(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签约),于是俄租旅顺、大连(一八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法租广州湾(一八九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英租威海卫(一八九八年七月一日)。〔二七〕各国除强租中国之港口外,且进而在中国境内划分势力范围。一八九七年三月十五日法国获得中国之承认,海南岛不得割让他人,〔二八〕一八九八年四月十日复获得中国承认,东京(安南)邻近之省分不得割让他人。〔二九〕一八九八年二月十一日英国获得中国之承认,扬子江流域不得割让他人。〔三○〕同年四月二十六日日本获得中国之承认,福建不得割让他人。〔三一〕此外,列强复以铁路政策侵入中国。俄国于一八九六年九月八日获得中国政府允许,西伯利亚铁路可以穿过东三省北部,直达海参崴,〔三二〕一八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复获得自哈尔滨(中东路之一站)修造铁路直达辽东半岛之权利。〔三三〕法国于一八九五年六月二十日获得中国政府允许,可以将安南铁路延长至中国境内,〔三四〕一八九八年四月十日复获得建造自安南东京边境至云南府铁路之权利。〔三五〕德国于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获得在山东省建造自胶州经潍县至济南及山东旁界与自胶州至沂州经莱芜以至济南两路之权利,〔三六〕英国亦于一八九七年二月四日获得使缅甸铁路与云南铁路衔接之权利。〔三七〕中国之富源有尽,而列强贪欲无已;各国在中国路权之竞争,固不限于上述各路已也。甲午战败之后,清廷颇注意路政,欲修造卢汉铁路(自卢沟桥至汉口,后改称京汉铁路,即今之平汉路是也),而苦于无资。英、美、比三国竞争借款给中国;清铁路督办盛宣怀卒与比利时立约,借款修路。〔三八〕约中并有自保定至汉口之铁道建筑费,由华俄道胜银行先行支付之规定(第三次合同第二十款)。同年(一八九八年)山西省复向华俄道胜银行借款六百八十万两,修造正太铁路,并规定“如期内不能还清,则银行有代管该铁路之权”。〔三九〕俄国于此时与英国在远东竞争极烈;俄国既获得上述路权,于是英国乃由汇丰银行借与中国二百三十万镑,为修造自山海关至新民屯与牛庄之铁道,及偿付津榆、津卢各路旧借洋款之用,而以“北京、山海关各路所有车道车辆一切产业,及脚价进款,并新路造成后所得脚价进款,尽先作为此次借款之保”(《合同》第三款)。〔四○〕英国嗣复强迫中国承认,英国有建造津浦南段,〔四一〕沪宁,〔四二〕浦口至信阳,〔四三〕苏州、杭州、宁波间,〔四四〕山西、河南、襄阳间,〔四五〕广九,〔四六〕各路之权利;英国之缅甸铁路可以延长至扬子江流域;英人在山西、〔四七〕河南、〔四八〕浙江、〔四九〕及直隶〔五○〕有采矿权利。美国亦由合兴公司(The American China Development Company)借款与中国修造粤汉铁路,并规定是项权利不得转让与他国国民。〔五一〕法国亦获得中国之承认,有修筑龙州到南宁与龙州至百邑二路之权利。一八九九年法国复获得建造南宁至北海铁路之权利。〔五二〕德国亦获得修造津浦铁路北段之权利。〔五三〕甲午战后,各国租借港湾,竞争路权,划分势力范围之结果,使中国几至瓜分,幸赖清廷渐有觉悟,毅然拒绝意大利租借三门湾之要求(一八九九年),而美国亦适于此时有维持中国门户开放之宣言(一八九九至一九○○年),中国得以保全。但外人在华之种种侵略行为,终激起中国之拳乱,因是而有八国联军之役。《辛丑和约》缔结后,中国之创痛愈深,除惩办祸首,遣使德、日二国谢罪外,《辛丑和约》并规定:外人得驻兵保卫使馆,并得在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留兵驻守,中国应毁大沽炮台,并赔款银四百五十兆两(即四万五千万两)。〔五四〕根据《辛丑和约》第十一款,英、美、日三国均与中国改订商约,增加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以上《英约》)第八款第十二节、〔五五〕奉天、大东沟(以上《日约》第十款)、〔五六〕安东(以上《美约》第十二款,《美约》中亦规定有奉天)、〔五七〕为通商口岸。《辛丑和约》订立以后,远东外交之重心,已集中于未来之日、俄战争,各国在中国之竞争,至少已暂停顿。在此期间,各国在中国获得之路权,仅比利时于一九○三年获得,修造自卢汉干路之荥泽县,东至开封府,西至河南府,长约四百二十里支路之权利而已。〔五八〕庚子之乱,俄国乘机占据我东三省。《辛丑和约》订立以后,俄国仍拒绝退出。其后因列强抗议,英、日两国且缔结同盟,以相抵制,俄政府不得已,乃于一九○二年四月八日与中国订约,〔五九〕应允退出东三省,分三期撤兵。迨至一九○三年四月,第二次撤兵之期将近,俄国匪惟不肯如约撤兵,且向清廷要索七款,以为撤兵之条件。〔六○〕因是而引起日、俄之战。俄国既败,日、俄两国于一九○五年九月五日签订《波次玛斯和约》。〔六一〕俄国政府承认,日本国于韩国之政事、军事、经济上,均有特别之利益,如指道、保护、监理等事,日本政府视为必要者,即可措置,不得阻碍干涉(第二款)。“俄国政府以清国政府之允许,将旅顺口、大连湾并其附近领土领水之租借权内一部分之一切权利,及所让与者,转移与日本政府”(第五款)。“俄国政府允将由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道,及一切支路,并在该地方铁道内所附属之一切权利财产,以及在该处铁道内附属之一切煤矿,或为铁道利益起见所经营之一切煤矿,不受补偿,且以清国政府允许者,均移让于日本政府”(第六款)。两缔约国互约,前条所定者,须商请清国政府承诺。同日,日、俄两国签订《附约》,规定撤退在东三省境内军队之办法,并言明“订约两国可留置守备兵,保护满洲各自之铁道线路,至守备兵人数,每一基罗米突不过十五名之数”。为商请清国政府承诺之故,日本于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与中国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六二〕规定“中国政府将俄国按照日俄和约第五款及第六款允让日本国之一切,概行允诺”(**款)。中国政府于同日签订之附约中,〔六三〕应允自行开放奉天省内之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省内之长春、吉林省城、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省内之齐齐哈尔、海拉尔、爱珲、满洲里等处为商埠(第六款)。中国政府并允将“由安东县至奉天省城所筑造之行军铁路,仍由日本国政府接续经管……以十五年为限,……届期……估价售与中国”(第六款)。日、俄战后未久,日、俄两国政府即决定在中国采取合作政策,于一九○七年及一九一○年先后签订协约,划分势力范围,共同侵略中国。日、俄两国既已合作,于是列强复竞向中国要索权利。英、德两国于一九○八年及一九一○年两次合作,为津浦铁路,借款中国。〔六四〕英国于一九○七年为广九铁路,〔六五〕一九○八年为沪杭甬铁路、〔六六〕平汉铁路、〔六七〕与京奉铁路,〔六八〕借款中国。日本除由《波次玛斯和约》中获得之南满铁路,及《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附约》中获得之安奉铁路外,复于一九○七年与中国签订《新奉吉长铁路协约》,〔六九〕一九○八年签订《新奉吉长铁路续约》,〔七○〕一九○九年签订《新奉铁路借款细目合同》〔七一〕与《吉长铁路借款细目合同》,〔七二〕同年签订《安奉铁路节略》。〔七三〕美国于一八九八年曾获得建造粤汉铁路之权利,其后中国于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以六百七十五万美金之代价赎回;〔七四〕但此款系由英国银行借得,〔七五〕中国且曾允许,嗣后拟建筑该路时,如不能筹款,当尽先向英商借款。〔七六〕迨至一九○九年中国决定建筑粤汉铁路时,乃遵约先向英商借款,惟因条件过苛,乃转向德商商借。及借款成立,英国提出抗议,中、英两方争论之结果,终由英、德、法三国之银行代表在柏林议定,粤汉铁路应由英、法两国建筑,而德国应担任建筑川汉铁路在湖北境内之部分。一九○九年六月六日中国代表与英、法、德三国银行签订《粤汉川汉二路债款草合同》,〔七七〕借款英金五百五十万镑。《粤汉川汉二路债款草合同》订立后,美政府提出抗议,请求加入。〔七八〕一九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英、法、德、美四国代表在巴黎议决合作,共同以英金六百万镑借给中国。〔七九〕翌年五月二十日《中英法德美汉粤川铁路借款合同》正式成立,〔八○〕是为湖广铁路借款。自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签订之《中英江宁条约》,至一九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签订之《中英法德美汉粤川铁路借款合同》,中国领土与主权之损失,详如上述。甲午战后,中国国内已有一部分人士亟思变法自强,因是而有康有为等之“公车上书”,因是而有戊戍政变。百政维新失败之后,反动势力掌握政权,而其欲复兴中国也如故,因是而有拳匪之乱,因是而有八国联军之役。《辛丑和约》以后,中国所受之束缚愈深,国势已岌岌不可终日。重以日、俄之战,国人所受之刺激甚深。于是有识之士咸倾向于国体之改革,〔八一〕认为满清政府不除,中国终无改革之望,领土与主权之损失终无法收回。逮至湖广铁路借款问题发生,而武昌首义,不数月而满清政府去位,中华民国成立。是民国之成立,虽云满清政府内政腐败之所致,然与外交实有密切之关系。〔八二〕而辛亥革命之近因,由于湖广铁路借款而发,则为尽人皆知之事实。【校释】〔一〕 见恰克图界约第四款。〔二〕《道光条约》,《英约》,二十二年壬寅,页三四至三七。Hertslet’s China Treaties,I,7-12.〔三〕《道光条约》,《英约》,二十三年癸卯,页一二至一六。此约后经并入一八五八年之《中英天津条约》,因是而此约作废。领事裁判权之规定以一八四四年之《中美商约》较为详备,一八四三年之《中英虎门续约》特开其端耳。〔四〕意大利获得通商之权利在一八四四年正月;比利时在一八四五年七月。〔五〕上海如约开放在一八四三年十一月;宁波一八四三年十二月;福州、厦门在一八四四年六月。广州虽于道光二十三年七月一日后开市,但粤人极力反对外人入城,并时有排外举动;外人亦不得与粤省大吏直接交涉。见Hosea Ballou Mors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 I, 346,359,360,362,and Chap. XIV.〔六〕Ibid, I. Chaps. XIII and XV.〔七〕《咸丰条约》,《英约》,八年戊午,页六以下。Hertslet, I, 9-35.〔八〕《咸丰条约》,《英约》,八年戊午,页二四以下。〔九〕《美约》于一八五九年八月十六日在北塘互换。《俄约》亦已于同年五月底在北京互换。〔一○〕《咸丰条约》,《英约》,十年庚申,页四至七《法约》,十年庚申,页五至八。Hertslet, I, 48-52,287-291.〔一一〕中国代表于一八五八年冬在上海会议通商章程时,曾请求英国使臣暂勿驻扎北京,英政府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允诺。Morse, I, 537.〔一二〕《咸丰条约》,《俄约》,元年辛亥,页一九至二一。〔一三〕同上,《俄约》,八年戊午,页一三至一四。〔一四〕同上,《俄约》,十一年辛酉,页八以下。Hertslet ,I, 461-471.〔一五〕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恭亲王弈��等正式通知各国,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咸丰十一年二月初一日正式启用衙门关防。外交部清档,俄二,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元年。嗣后改名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六〕同治元年设同文馆,四年设江南制造总局,五年设福州海口船坞,十年遣派幼童出洋,十一年试办轮船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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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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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绂编选的《中华民国外交史》是关于中华民国初期(1911~1921)外交史研究的专著。一方面,有助于读者了解近代中国人的艰辛历程,探讨中华民族曾经历的曲折及遭遇过的磨难;另一方

面,考察民国初期政府如何处理与几个主要大国的外交关系,如何应对各类外交纠纷,如何选择外交主攻方向,如何处理政府外交与民间外交的关系,其中有何成功的经验,有哪些教训可以吸

取,对于做好今天的外交工作也不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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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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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绂(1901~1977),中华民国政府外交官员。湖北武昌人。清华大学毕业,后留学美国,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华民国政府驻美公使秘书,东北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大学政治系教授,《外交

月报》总编辑、外交部参事,中国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大会代表团顾问、办事处主任。1977年在美国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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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中华民国诞生初期之外交一 历史的背景 / 001二 铁路国有与辛亥革命 / 016三 革命进展期中之外交 / 021四 列国承认问题 / 035
第二章 中华民国诞生初期之外交(续)一 与银行团借款之交涉 / 051二 与俄国关于外蒙之交涉 / 069三 与英国关于西藏之交涉 / 085四 与日本关于减税筑路等交涉 / 098五 他项权利之损失 / 103六 结论 / 105第三章 山东问题之初期与《二十一条》之交涉一 山东问题之初期 / 106二 《二十一条》之交涉 / 116三 《民四约章》引起之争执与悬案 / 136四 结论 / 144第四章 欧战期中中国之外交(中国参战前)一 帝制运动与外交 / 146二 郑家屯事件 / 154三 赠勋问题与厦门设警问题 / 160四 其他各项问题 / 163五 结论 /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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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外交史(1911-1921)

书名:中华民国外交史(1911-1921)

作者:张忠坺

页数:365

定价:¥58.0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1-02

ISBN:978750753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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