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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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内容简介:《侵权行为法专论》2005年1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至今已经五年了。我30年研究侵权法积累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基本上体现在这部《侵权行为法专论》之中。因此,我对该书的内容是基本满意的,作为教材在教学中使用,教师和学生也是满意的。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本教材必须进行修订。《侵权责任法》是在世界范围内成文法国家中**部以侵权法命名的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起草过程中,立法机关集思广益,广泛借鉴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侵权法的有益经验,全面总结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责任基本制度以及其后进行的侵权特别法的立法经验,全面研究了*高司法机关20多年来积累的司法解释经验和典型案例,制定了这部独具中国特色的《侵权责任法》。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成熟和完善,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必将成为保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有力法律武器,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侵权责任法的教材,必须全面体现《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精神,将其规定的侵权责任具体制度展现给法学院的学生和广大读者。修订《侵权责任法》,就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我作为起草《侵权责任法》的主要专家,亲历了法律起草的全过程。在此之前,我和王利明教授主持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草案学者建议稿》,自己主持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因而熟知《侵权责任法》起草的背景,熟知法律条文规定的具体情况。我将自己在起草《侵权责任法》过程中的体会以及我对《侵权责任法》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文的理解,进行详细整理,据此完成了对《侵权责任法》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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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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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联系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是联系最密切的法律。首先,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都担负着保护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人的民事权利等任务。其次,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都是债的发生根据,对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要适用民法关于债的一般规定。再次,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为民事责任,在责任要件、免责条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具有民事责任的共同特点。最后,由于责任竞合的不断发展,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已具有逐渐相互渗逸和融合的趋势。(二)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区别尽管如上所述,但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毕竟是民法中相互独立的法律,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也不是完全一样的责任,它们的性质和界限是不能混淆的。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合同法大量规范是任意性规范,它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鼓励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为。只要当事人所缔结的合同不违反法律和政策,法律就承认其效力。只有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时候,对于如何制裁违约行为,才由强制性的规范调整,且仍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权行为虽可产生债的关系,但此种债务与合同当事人自愿设立的合同之债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侵权责任,虽然受害人一方可以自由处分,但是,侵权责任法律规范的性质是强行法规范,行为人对受害人负有的赔偿责任,也是对国家所负有的责任,行为人是否愿意承担责任和在多大范围内承担此种责任,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2.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要以损害赔偿为其责任形式,且将损害赔偿作为主要的责任形式,以达到补救受害人损失的目的。但在运用损害赔偿责任时,两种法律所具体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合同法保护的是相对权,是订约当事人依据合同所产生的权利;而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是绝对权,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由于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所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因而它们在民法中所担负的任务和职能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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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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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通化师范学院、吉首大学客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山东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人,1952年1月生于吉林省通化市。1969年初中毕业后插队,1970年2月应征入伍,1975年从事司法、法律研究工作,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烟台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近年来多次到早稻田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韩国庆熙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访问讲学。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著有《侵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身权法论》(已出第三版)、《杨立新民法讲义》(七卷本)、《人格权法专论》、《亲属法专论》、《侵权行为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物权法新概念与新规则》、《大众物权法》、《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集)、《共有权理论与适用》、《民事裁判方法》、《医疗损害责任研究》等专著60余部,主编《物权法》、《债法总则研究》、《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1~14集)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法学论文5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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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 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章 侵权责任法**节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及其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第二节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第四节 侵权责任法的渊源第五节 侵权责任法的结构第六节 侵权特别法第七节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二章 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一般条款**节 侵权行为的概念第二节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第三节 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第四节 侵权行为形态第三章 侵权法的历史发展**节 中国古代侵权法第二节 中国近代侵权法第三节 国外侵权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编 侵权责任构成第四章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节 归责原则概述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第三节 过错推定原则第四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五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节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说第二节 违法行为第三节 损害事实第四节 因果关系第五节 主观过错第六章 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请求权**节 侵权责任方式第二节 侵权请求权及优先权保障第三节 侵权责任竞合与侵权责任聚合第七章 免责事由与诉讼时效**节 免责事由概述第二节 法定免责事由第三节 非法定免责事由第四节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第三编 侵权行为类型第八章 一般侵权责任**节 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人身第二节 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人格第三节 妨害家庭关系第四节 侵害物权第五节 侵害债权第六节 侵害知识产权第七节 媒体侵权第八节 商业侵权第九节 恶意利用诉讼程序第九章 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节 监护人责任第二节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第三节 用人者责任第四节 网络侵权责任第五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第六节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第十章 其他特殊侵权责任**节 产品责任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三节 医疗损害责任第四节 环境污染责任第五节 高度危险责任第六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节 物件损害责任第四编 侵权责任形态第十一章 侵权责任形态概述**节 侵权责任形态的概念和地位第二节 侵权责任形态的体系和内容第十二章 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节 自己责任第二节 替代责任第十三章 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节 单方责任第二节 双方责任中的过失相抵第三节 双方责任中的公平分担责任第十四章 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节 单独责任第二节 共同责任中的连带责任第三节 共同责任中的按份责任第四节 不真正连带责任第五节 共同责任中的补充责任第五编 侵权损害赔偿第十五章 侵权损害赔偿规则**节 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 损害赔偿关系的当事人第三节 损害赔偿规则第十六章 人身损害赔偿**节 人身损害赔偿概述第二节 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第三节 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第四节 造成死亡的赔偿第五节 人身损害的抚慰金赔偿第六节 定期金赔偿第十七章 财产损害赔偿**节 财产损害赔偿概述第二节 财产损害数额的计算第三节 财产损害赔偿的方法第四节 侵害特定纪念物品的精神损害赔偿第十八章 精神损害赔偿**节 精神损害赔偿概说第二节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节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第十九章 附带的损害赔偿**节 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第二节 行政附带民事损害赔偿
封面
书名:侵权责任法
作者:杨立新
页数:401页
定价:¥37.9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08-01
ISBN:9787040304374
PDF电子书大小:64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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