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本书以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依据,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特点及民法教学规律,通过简洁通俗的语言,系统阐述民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按照《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主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规定,本书以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总论、债权分论、侵权责任为主要内容。全书在阐述民法基本理论时,设置了若干事例,并通过事例解读民法基本制度。同时,每编设置了配套测试及参考答案,将历年司法考试试题收入其中,以便于学生学习和参加司法考试复习时参考。
作者简介
房绍坤 烟台大学副校长、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曾获得首届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代表性著作:《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民商法问题研究与适用》、《物权法用益物权编》、《继承法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用益物权三论》、《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等。
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序说第一节 民法的含义和调整对象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 民法的法源第五节 民法的效力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第三节 民事权利第四节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第三章 自然人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监护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五节 住所和身份证明第四章 法人第一节 法人的含义和分类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条件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第四节法人机关第五节法人的变更和终止第五章非法人组织第一节非法人组织的含义和种类第二节合伙第三节其他非法人组织第六章物第一节物的含义和地位第二节物的分类第三节货币和有价证券第七章民事行为第一节民事行为的含义、分类和形式第二节民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第三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第四节无效民事行为第五节可变更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第六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第八章代理第一节代理的含义、适用范围和分类第二节代理权第三节无权代理第四节代理的终止第九章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和期限第一节诉讼时效第二节除斥期间第三节期限配套测试第二编人身权第十章人身权序说第一节人身权的含义和内容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第十一章人格权第一节物质性人格权第二节精神性人格权第十二章身份权第一节亲属法上的身份权第二节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配套测试第三编物权第十三章物权总论第一节物权的含义和种类第二节物权的内容第三节物权的效力第四节物权的变动第十四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的含义和限制第二节所有权的种类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第四节共有第五节相邻关系第十五章用益物权第一节用益物权的含义和种类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第五节地役权第十六章担保物权第一节担保物权的含义和种类第二节抵押权第三节质权第四节留置权第十七章占有第一节占有的含义和分类第二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第三节占有的效力配套测试第四编债权总论第十八章债的序说第一节债的含义和要素第二节债的发生原因第三节债的分类第十九章债的履行第一节债的履行的含义和原则第二节债的适当履行第六编侵权责任配套测试参考答案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