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脉辨证温病求索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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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脉辨证温病求索/李士懋田淑霄医学全集》:  一、各家温病治则的评价  历代温病学家虽多,但对温病的治疗从理论上加以概括,提出完整治疗体系者却不多。下面主要讨论叶天士、吴鞠通、喻嘉言、杨栗山等人的学说。其中叶天士所提出的卫气营血治则,已为学术界公认,具有纲领性的地位。  (一)叶氏温病治则  1.在卫汗之可也  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比较复杂,在讨论前,先阐明笔者观点。  **,卫分证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传变阶段存在。  第二,汗之可也,不是治则,更不是汗法,而是判断病情转归的一种客观方法——测汗法。  第三,测汗法具有广泛意义,对温病各个阶段皆适用。  下面依次讨论。  **,卫分证不是一个独立的传变阶段。这个观点,已于本书第三四节中阐明。因温病开始即是郁热在里,不论新感伏邪都是如此。所谓的表证,都是里热郁遏阳气不得外达,或里热外淫所致,虽有表证,实无表邪,所以卫分证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传变阶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卫分证都不存在,那么“在卫汗之可也”这项所谓的卫分证治则,也就不存在了。  第二,汗之可也是测汗法。汗之可也,不是治则,更不是汗法,而是判断病情转归的一种客观方法——测汗法。  温病忌汗,这是许多温病学家一再告诫的一条法则。吴鞠通曰:“温病忌汗,汗之不惟不解,反生他患;”于《温病条辨·汗论》中再次强调“温热病断不可发汗”。叶天士也否认“汗之可也”是汗法,他在《幼科要略》中说:“夫风温、春温忌汗。”在《临证指南医案·风温》中又指责那些以汗法治疗温病的庸医说:“温病忌汗,何遽忘也?”杨栗山斥以汗法治温病为大谬,为抱薪救火。《寒温条辨·发表为**关节辨》曰:“温病虽有表证,一发汗而内邪愈炽,轻者必重,重者必死。”  温病何以忌汗?邪在肌表,固当汗而解之。而温病的本质是郁热在里,虽有表证,实无表邪;且温热之邪本易伤阴,复又汗之,徒增阴伤,或损其阳,变证丛生,故当忌汗。正如吴鞠通所云:“病自口鼻吸受而生,徒发其表,亦无益也。”  温病初起的所谓卫分阶段,因邪不在表而且忌汗,那么邪热深传而形成的气分证、血分证,则更不可用汗法,其理当不言而喻。  或辩之曰:“叶氏明言肺主气,其合皮毛,故云在表,既然在表,法当汗之”。非也。此“表”,是指证候的归纳而言。温邪上受所引起的发热恶风寒等症,依其证候归纳分类而言,属表证范畴,但不是邪在肌表,所以不可发汗。  或辩之曰:“温病忌汗,是忌辛温发汗,不忌辛凉发汗。”温病是因温邪所袭,辛温助热伤阴,固当忌之。至于辛凉发汗,姑不论辛凉之品作用,执汗法以治温病即谬,其表无邪,何言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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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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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河北中医学院李士懋、田淑霄教授运用其“溯本求源、平脉辨证”学术思想对“温病学”进行的独立解析。本书作者提出诸多让人耳目一新的的温病学术思想:温病的本质属郁热。温病的治疗原则就是清热透邪。
温病的传变也只有在气在血的区别。温病的分类没有必要繁琐地分为新感、伏气、瘟疫等,只分温热与湿温两类即可,其他分类可一概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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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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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懋,男,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品审评专家,第二、三、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008年获河北“大名医”称号。田淑霄,女,教授、主任医师、中医临床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第三、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008年获河北“大名医”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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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温病求索概论前言概述**节 火郁证概述第二节 温病的本质第三节 温病的分类第四节 温病的传变第五节 温病的治则第六节 温病的治疗附医案十则叶天士温热论求索**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薛生白湿热论求索概述各论**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湿热论》条文排列规律总结

封面

平脉辨证温病求索

书名:平脉辨证温病求索

作者:李士懋 田淑霄著

页数:272

定价:¥35.0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10-01

ISBN:978751322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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