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
本套教材的编写力求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即教材内容要强化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综合应用,强调实践和应用环节,侧重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二是立足现实,追踪前沿。即教材内容要最大程度地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学术思想和理论前沿,吸收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实务经验和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三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即教材既要整体反映本专业知识点,又要彰显案例和实务操作领域的规律和重点,以避免与理论教材之间的内容重复。
本套教材的编写力求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立足基础,突出应用。即立足基本知识,不做系统讲解,着重法律应用,突出应用性和实务特色。二是表述准确,言简意明。即基本概念阐释清晰准确,知识要点讲解言简意赅。三是篇幅适中,便于使用。即控制每部教材的篇幅字数,均衡各章之间的权重,不宜畸轻畸重。四是知识案例,融会贯通。即将知识讲授与案例评析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案说法,突出案例与知识的互动。
本书特色
主题 案例研析与实务操作有机结合
特点 高等学校和实务部门共同开发
目标 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辅相成
NULL
内容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育人功能,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专家学者共同编写了《高等学校法律实务系列教材》。
本套教材由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孟庆瑜教授担纲总主编,第一辑包括《宪法案例教程》《行政法案例教程》《刑法案例教程》《民法案例教程》《经济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实务教程》《民事诉讼实务教程》《法律文书实务教程》8本。该套教材以案例研析和实务操作为主题,以高等学校和实务部门的共同开发为特点,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为目标,旨在逐步形成适应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法律实务教材体系。
作者简介
孟庆瑜,男,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河北省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等学术职务。
获第三届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荣誉称号。长期从事经济法、环境资源法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6项,在《人民日报》《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国家权威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基于经济法的研究视野》《自然资源法基本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10余部,荣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
目录
第一节 诉讼法院级别管辖的确定
第二节 诉讼法院地域管辖的确定
第三节 依据专属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第四节 依据协议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第五节 管辖权异议的运用
第六节 诉讼费用的交纳范围和标准
第七节 诉讼费用的交纳与负担
第二章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 法院对当事人资格的审查
第三节 共同诉讼
第四节 代表人诉讼
第五节 诉讼第三人
第六节 公益诉讼
第七节 诉讼代理人
第三章 证据规则适用
第一节 证明对象的确定
第二节 举证责任
第三节 证明标准
第四节 举证时限
第五节 证据的收集
第六节 证据保全
第七节 质证
第八节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节 证据规则适用的实务操作
第四章 诉讼保障措施的运用
第一节 保全措施的运用
第二节 先予执行的运用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四节 恶意诉讼的规制
第五章 诉讼调解
第一节 诉讼调解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 先行调解
第三节 诉讼调解的程序
第四节 调解法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节 诉讼调解的方式
第六节 诉讼调解的方法
第七节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
第六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起诉与受理
第一节 原告的起诉
第二节 法官立案
第三节 被告的应诉
第七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审前准备
第八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与裁判
第九章 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
第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一章 再审程序
第十二章 非讼程序
第十三章 执行程序
第十四章 民事检察监督
第十五章 民事诉讼模拟审判演练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