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判体文研究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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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判体文研究》: 而且在涉及礼与法的观点不能一致时,判文的作者却大都选择据礼而论,明显向儒家伦理倾斜。此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在具体的判中,同题判各判文的判决结论可能并不完全相同,有的甚至是判决的结果完全相反或相互抵触,但是它们都收录于《文苑英华》中,也就是说在考官眼里都是优秀之作。为何如此?原因就在于它们都是根据儒家思想观点中的某一点得出的结论,都讲述出了符合人才标准要求的儒家思想,符合科举选拔标准的规定。正因为这样,法律研究者说在这里“看不到判决的法令执行情况,看到的只是制判人的法律思想”。 *后,看判文的形式。科判的评判和录取标准是文理优长,但实际录取中,人们都认为忽略了理而倾向于文,如刘后滨说:“判文的好坏,尤其是判文的文字辞藻,成为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实际上,如前面所述,判中的理多是儒家之理,大都属于雷同的深刻认识,只要讲透,也就属于优秀,因此不易发现特别优长者。文是指形式,前期科判的文主要体现在辞藻缛丽上,这是文坛承袭六朝靡丽文风的必然。后期主要是典故和来自《诗经》等经典中的雅言居多。科判*被人诟病的是大量用典。典故不仅是骈文的文体要求,而且还是“前言往行”,是*具学识的特征。唐太宗曾经告诫大臣“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认为“人臣若无学业,不能识前言往行,岂堪大任”、“为人大须学问”,只有具备了前言往行的知识,才能有识见,只有将经籍古义的判题来龙去脉阐述明白,才能证明学识深厚;只有累积大量相关典故,才能表明自己学识的广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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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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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判文从文体上说属于骈文,此后相沿不改,即使经唐、宋的两次古文运动之后依然如此。判文又是一种应用文体,然现存唐判却不完全是判断狱讼之作。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说:“唐制,选士判居其一,则其用弥重矣。故今所传如称某某有姓名者,则断狱之词也;称甲乙无姓名者,则选士之词也。要之执法据理,参以人情,虽曰弥文,而去古意不远矣。独其文堆垛故事,不切于蔽罪;拈弄辞华,不归于律格,为可惜耳。”徐氏在这垦区别了案判和试判,并对唐代判文讲究对偶和引用故实表示不满。《唐代判体文研究》的作者谭淑娟根据唐代文献,以判文的功能和制判的目的,将唐判分为三类,即案判、拟判和杂判。拟判中包括试判和为应付科考的习作,杂判则为非正式处理案件之作,随意性较强,内容五花八门,实际上更具文学性。这种分类与论断,完全符合唐判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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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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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判体文研究》是目前学术界全面研究唐代判文的**部,不仅对唐代的判文文献作了全面的考察和评价,而且对唐判的种类和用途、判文和科举的关系、各类唐代判文的文学特质及成因等各个方面,作了细致的考察、分析和准确的论述,得出的结论完全禁得起推敲。从全面和系统性的角度来说,这部著作填补了关于唐代判文研究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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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章 绪论**节 唐代判文研究的回溯第二节 对前人唐判研究的总结第三节 本论著探讨的主要目的第二章 唐代判文文献考述**节 传世文献考第二节 亡佚唐判文献考第三章 判的起源及唐判的种类与内容**节 唐前判溯源第二节 唐代判文的种类和体例第三节 唐代判文的内容第四章 唐代科选与判文**节 科选与试判第二节 唐代科举对判文学的文化规定第五章 唐代判文的发展演变**节 科举拟判第二节 案判和杂判第六章 《文苑英华》中的判文研究**节 《文苑英华》判文的性质第二节 《文苑英华》判文的思想内容及时代内涵第三节 《文苑英华》判的体制特征第四节 《文苑英华》判文的学识倾向第五节 《文苑英华》判文的文学性第七章 张鹜《龙筋凤髓判》研究**节 《龙筋凤髓判》的性质第二节 《龙筋凤髓判》的题材和内容第三节 《龙筋凤髓判》的体制特征第四节 《龙筋凤髓判》的写作特色第八章 自居易《百道判》研究**节 《百道判》与科举的关系第二节 《百道判》的思想内容第三节 《百道判》的文学特色及其文化价值附:元稹判文简论第九章 敦煌判文研究**节 《麟德安西判集残卷》、《开元二十四年岐州?d县尉判集》、《永泰元年——大历元年河西巡抚使判集》第二节 《文明判集残卷》第十章 唐笔记杂书中的判研究**节 笔记杂书中判的种类第二节 体制特征和内容特色第三节 文学特色及其价值附录唐笔记杂书中判文辑录关于唐代的批引用书目及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封面
书名:唐代判体文研究
作者:谭淑娟
页数:244
定价:¥38.0
出版社:齐鲁书社
出版日期:2014-10-01
ISBN:9787533332075
PDF电子书大小:130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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