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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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预算应当以批准的概算为基础,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资金需求编制,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规模、范围和标准以内。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细化项目预算,分解项目各年度预算和财政资金预算需求。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项目资金预算应当纳入项目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或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管理。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一般应当从项目库中产生。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概算、建设工期、年度投资和自筹资金计划、以前年度项目各类资金结转情况等,提出项目财政资金预算建议数,按照规定程序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财政资金预算。对发生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重大设计变更等变动事项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项目财政资金预算。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财政资金预算审核和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应当以项目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预算评审意见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项目财政资金未按预算要求执行的,按照有关规定调减或者收回。 第二十条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督促和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严格审核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细化预算和预算调整的申请,及时掌握项目预算执行动态,跟踪分析项目进度,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执行情况。 第四章建设成本管理 第二十一条建设成本是指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由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人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研发和不能计人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一)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 (二)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 (三)非法收费和摊派; (四)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的支出; (五)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等损失,以及未按照规定报经批准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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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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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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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封面
书名: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作者:本书编委会
页数:250
定价:¥38.0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08-01
ISBN:9787542952035
PDF电子书大小:43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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