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国际私法教程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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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国际私法教程/高等学校法学教学丛书》: 此外,运用特征性履行的方法时,在依特征性履行一方当事人的何种场所因素来决定准据法的问题上,也是有分歧的。一些入主张应以特征性履行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惯常居所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为根据决定准据法。另一些人主张应以特征性履行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地为根据决定准据法。 第三节国际投资合同及其法律适用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形式 国际投资,也称作“国际私人直接投资”,是指一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其资本投放到另一国家举办或经营企业,并对其投资的企业或资本享有控制权和支配权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讲的国际投资,既是私人的,又是直接的。它是当前国际社会中一国向另一国投资的一般形式。除此之外,也还有极少数的政府间投资,但那通常.没有商业目的,而且是通过政府间协定来实现的,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 国际投资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经常采用的有以下几种。 1.在东道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这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之间签订合同,成立一个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共负盈亏的独立企业。这种方式的基本特点是企业实行股权式经营,即投资各方是按其出资比例对企业经营管理,按出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和承担风险。 2.在东道国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这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按合同约定提供合作条件,成立并经营某个企业,并按合同约定分享企业利润和承担风险。这种投资方式的特点是企业实行契约式经营,即投资各方所提供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和风险的承担,都在合同中加以约定。依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合作经营企业的形式可以有两种,符合法人条件的可登记为企业法人;不符合法人条件的合作经营企业,其财产为投资各方共有,对外由投资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这就类似于我国的合伙组织。 3.国际合作开采。这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东道国特许,与东道国专营公司签订合同,在东道国境内从事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活动。这种投资方式的特点,是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或其专营公司的合作是根据合作开采合同来实现的。根据这种合同,外国投资者在尊重东道国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的前提下,参与开采东道国自然资源,并从中获得相应利益。因此,它与合作经营企业不同,一方面它不是企业,双方纯为合同关系;另一方面,政府的特许权要占开发利润的一部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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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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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国际私法教程/高等学校法学教学丛书》内容包括:国际私法的范围、对象、渊源和性质,国际私法学说史,冲突规范,与适用冲突规范有关的制度,国际私法主体,涉外物权问题,一般涉外合同之债,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支付,涉外侵权行为之债,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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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概论**节 国际私法的对象和方法一、国际私法的对象二、法律冲突三、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一、国际私法的范围二、国际私法的规范三、国际私法的定义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和性质一、国际私法的渊源二、国际私法的性质第四节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一、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关系二、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三、国际私法学的体系四、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第二章 国际私法学说史**节 传统国际私法理论一、法则区别说二、国际礼让说三、法律关系本座说四、既得权说第二节 现代国际私法理论一、本地法说二、结果选择说三、政府利益分析说四、*密切联系说第三章 冲突规范第四章 与适用冲突规范有关的制度第五章 国际私法主体第六章 涉外物权问题第七章 一般涉外合同之债第八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第九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第十章 国际贸易支付第十一章 其他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第十四章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第十五章 涉外继承问题第十六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第十七章 国际商事仲裁新编版后记
封面
书名:新编国际私法教程
作者:金明
页数:292
定价:¥38.0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3-01
ISBN:9787561483848
PDF电子书大小:115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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