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法学》这一本教科书自出版以来,承蒙学界各位同仁和广大读者的厚爱,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随着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立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判例理论的不断出现,我们有责任将最新的知识和动态融入教科书中。本教材由江平任主编,李永军任副主编,主编与副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与定稿。全书的具体分工如下:李永军:第一、二、三编;刘保玉:第四、五、六、七编;鄢一美:第八、九、十编;刘心稳:第十一、十二编;朱庆育:第十三、十四编。
作者简介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目录
总则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 法律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节 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
第四节 权利本位原则
第五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第六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请求权体系
第四节 抗辩权体系
第五节 支配权体系
第六节 形成权体系
第七节 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第八节 民事权利的限制
第九节 权利的实现
第二编 民事主体及其法律属性
第四章 民事主体概述
第一节 民事主体概念及形式结构
第二节 民事主体的法律标志——权利能力
第三节 民事主体的理性标志——行为能力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及主体性基础
第二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三节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营利法人
第四节 非营利法人
第五节 特殊法人
第七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与合伙
第一节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及合伙的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非法人组织
第三编 法律事实
第八章 法律事实概要
第一节 法律事实的概念与作用
第二节 法律事实的种类分述
第九章 法律行为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 法律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节 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
第四节 权利本位原则
第五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第六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请求权体系
第四节 抗辩权体系
第五节 支配权体系
第六节 形成权体系
第七节 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第八节 民事权利的限制
第九节 权利的实现
第二编 民事主体及其法律属性
第四章 民事主体概述
第一节 民事主体概念及形式结构
第二节 民事主体的法律标志——权利能力
第三节 民事主体的理性标志——行为能力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及主体性基础
第二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三节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营利法人
第四节 非营利法人
第五节 特殊法人
第七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与合伙
第一节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及合伙的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非法人组织
第三编 法律事实
第八章 法律事实概要
第一节 法律事实的概念与作用
第二节 法律事实的种类分述
第九章 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