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网盘]消防员心理教育理论与实践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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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心理教育理论与实践》:
  一、消防员的职业认知
  从大多数民众的角度讲,消防员职业是特殊而危险的。因为消防员总是出现在火灾、水灾、事故等危险地方。人民群众亲切、感激地称他们是最美“逆行者”。他们可靠,他们可爱,他们不惧死亡,他们慷慨赴难。每一次艰难营救,民众震撼而鼓舞;每一次勇赴火场,民众称赞而敬佩;每一次抗洪救灾,民众信赖而感动。
  长期以来,消防救援队伍始终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消防救援队伍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驻勤备战和出警作战,随时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他们甚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付出宝贵的生命,作出了彪炳史册的卓越贡献。他们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从消防员的职业身份上看,改制前,消防队伍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大类(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即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中的消防部队。简单地说,改制前,消防员是军人;而改制后,消防员就不再是军人了。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队伍也随之改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和管理。这种变化,形象化的表述就是“脱下橄榄绿,穿上了火焰蓝”。
  以上的认识还比较粗浅,并不能揭示消防队伍的真正的职业本质。我们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的内容来审视消防员的职业本质。
  第一,《消防法》第一条规定了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就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这是总目标、总要求。消防救援队伍,代表着在消防工作上的国家意志、国家力量、国家形象,是落实这个总目标、总要求的最主要、最核心的力量,不可替代,也责无旁贷。
  第二,《消防法》第四条明确了全国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国务院应急管理部。从新中国成立到2018年,都是由国务院公安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18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为消防救援队伍授旗。
  第三,《消防法》第六条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对各行各业人员和民众进行消防教育,其目的就是提高民众的消防意识,预防火灾发生。
  第四,《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由此可知,这支队伍的两个主要职责:一是承担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二是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这两项职责,目的就是减少各种灾害,保护人身安全。

《消防员心理教育理论与实践》:
  一、消防员的职业认知
  从大多数民众的角度讲,消防员职业是特殊而危险的。因为消防员总是出现在火灾、水灾、事故等危险地方。人民群众亲切、感激地称他们是最美“逆行者”。他们可靠,他们可爱,他们不惧死亡,他们慷慨赴难。每一次艰难营救,民众震撼而鼓舞;每一次勇赴火场,民众称赞而敬佩;每一次抗洪救灾,民众信赖而感动。
  长期以来,消防救援队伍始终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消防救援队伍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驻勤备战和出警作战,随时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他们甚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付出宝贵的生命,作出了彪炳史册的卓越贡献。他们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从消防员的职业身份上看,改制前,消防队伍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大类(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即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中的消防部队。简单地说,改制前,消防员是军人;而改制后,消防员就不再是军人了。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队伍也随之改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和管理。这种变化,形象化的表述就是“脱下橄榄绿,穿上了火焰蓝”。
  以上的认识还比较粗浅,并不能揭示消防队伍的真正的职业本质。我们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的内容来审视消防员的职业本质。
  第一,《消防法》第一条规定了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就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这是总目标、总要求。消防救援队伍,代表着在消防工作上的国家意志、国家力量、国家形象,是落实这个总目标、总要求的最主要、最核心的力量,不可替代,也责无旁贷。
  第二,《消防法》第四条明确了全国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国务院应急管理部。从新中国成立到2018年,都是由国务院公安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18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为消防救援队伍授旗。
  第三,《消防法》第六条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对各行各业人员和民众进行消防教育,其目的就是提高民众的消防意识,预防火灾发生。
  第四,《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由此可知,这支队伍的两个主要职责:一是承担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二是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这两项职责,目的就是减少各种灾害,保护人身安全。
  第五,《消防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这指明了这支队伍的两项专业能力,一是火灾扑救专业能力,二是应急救援专业能力。“骨干作用”说明了这两项专业能力必须是过硬的、可靠的、模范的、最高水平的。为了达到专业能力的水平要求,就要“组织实施专业能力训练”。同时要求装备器材可靠、到位、先进。
  第六,《消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因为消防救援机构业务能力是行业的翘楚,可谓“见多识广、经验丰富、装备精良、能力突出”,所以要承担对其他消防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消防法》赋予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的权力。这是增强消防救援力量必须要赋予的权力。
  第七,《消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这一条赋予了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现场组织和指挥火灾救援的权力。其他机构或部门,应在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开展救援工作,并且还应以“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主要任务,而不是抢救物品等。具体的权力有“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第八,《消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也就是说在除了火灾救援之外的其他应急救援工作中,消防救援队应接受政府统一领导。
  第九,《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这一条详细规定了消防车(艇)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中的道路优先权、规则特许权、免费通行权、优先使用权。
  第十,《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这一条规定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工作的无偿性、公共性、公益性。同时,规定了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在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中的损耗等,政府要给予补偿。
  第十一,《消防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火灾扑救以及其他应急救援工作,是十分危险的工作。常常会有消防员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情况发生。给予消防员最好的医疗保障和尽可能高的抚恤等待遇,是正义的、公平的、正当的、必须的。

前言

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应急值守,随时可能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应急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要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力量。应急管理具有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应急救援队伍奉献很多、牺牲很大,各方面要关心支持这支队伍,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救援行动的“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叠加其他多重因素的影响,让消防救援人员在救援行动中容易出现心理困扰。心理教育是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心理教育能够帮助消防救援人员抵御不良因素的冲击,保持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保持队伍的战斗力,能够为顺利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书以消防员的心理健康为出发点,将心理理论与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相结合,希冀创新心理教育的形式,提升消防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本书既是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教育的实用教科书,也是消防高等专业院校“消防救援心理学”学科教学的辅导用书,是“产、学、研”一体化教学改革的成果和“消防员心理测评与干预技术”的研究成果。全书主要由雷榕、王淑娴、但浩、张杰、齐方忠、王建伟撰写完成。由于作者水平所限,教材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再版时修改完善。

内容简介

心理健康是基层消防队伍战斗力生成的重要影响因素,基层消防队伍心理健康教育的教材和指导书籍还存在空白。本书主要满足消防队伍基层心理教育的需求,面向基层消防队伍管理者和消防员进行撰写。 书名:消防员心理教育理论与实践 主要内容: 1.初心铸魂 使命筑梦 2.重任在肩 砥砺前行 3.为荣誉而战 4.奉献的力量 5.消防职业胜任力 6消防职业理想 7消防职业之我见 8消防职业人格培塑(一) 9消防职业人格培塑(二) 10践行消防职业融合 11集体中的角色意识 12唤活集体英雄主义 13消防救援高效团队的构成 14消防救援高效团队的打造 15生死问题与价值考量 1 16生命的真谛 161 17以“生”之光 唤“命”之热 18生命的追寻 19唤醒生命的力量 参考文献

目录

初心铸魂使命筑梦
重任在肩砥砺前行
为荣誉而战
奉献的力量
消防职业胜任力
消防职业理想
消防职业之我见
消防职业人格培塑(一)
消防职业人格培塑(二)
践行消防职业融合
集体中的角色意识
消防集体凝聚力的生成
唤活集体英雄主义
消防救援高效团队的构成
消防救援高效团队的打造
生死问题与价值考量
生命的真谛
以“生”之光唤“命”之热
生命的追寻
唤醒生命的力量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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