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清代财政史四种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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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关差停止办铜以后,此项水脚仍旧存留下来,作为正额的一部分。据光绪朝《大清会典》记载,有铜斤水脚的关为崇文门7692两有奇(遇闰为8536两有奇),天津关、临清关(户关)、扬州关、西新关各为7692两有奇,江海关2500两,浒墅关22442两有奇,淮安关15384两有奇,凤阳关10320两有奇,芜湖关18423两有奇,九江关18392两有奇,赣关5346两有奇,闽海关7000两,浙海关3750两有奇,北新关15384两有奇,太平关5846两有奇,以上合计163247两有奇。又粤海关的铜斤水脚则包括在正税银内。随着考核渐严,清廷规定各榷关不但有正额,还报解盈余,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定为三年比较,即以当年收数与前三年收数*多的年份比较,若有短绌,由关员赔补。乾隆以后,每年解部关税,正盈合计户关为400余万两,多时达到500余万两;工关为40万两左右。

*后是杂赋。王庆云称:“凡地丁之外取于民者,皆为杂赋。”但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杂赋有较为确定的对象。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户部·杂赋》记载,杂赋一般分四类:一是课,如各省芦课、茶课、金银矿课、铜铁锡铅矿课、水银朱砂雄黄矿课、鱼课等。二是租,如直隶省对旗地征收的旗租,各省对学田、公田和官田征收的地租等。三是税,如各省州县的田房契税、当税、牙税、落地牛马猪羊等税、牲畜税、烟酒税等。四是贡,主要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实物贡赋,如马贡、狐皮贡、贝母贡、蜡贡等。杂赋征收的方式和用途多种多样,有的定额包征,有的尽收尽解;有的专充兵饷,有的起运户部,也有的存留本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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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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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适合历史学和经济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人员,对清代历史感兴趣的人士也可阅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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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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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平,1975年生于湖北汉川,历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2007年)、美国哈佛一燕京访问学者(2011—2012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客座研究员(2015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清朝嘉道财政与社会》(商务印书馆,2013年)、Customs Duties in the Qing Dynasty,ca.1644 — 1911 (Brill,2016)等著作。目前从事明清史、尤其是经济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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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章农业型财政的固化
一、清前期财政制度
二、嘉庆道光年间的财政收支
第二章战争与旧体制崩溃
一、战争与财政
二、旧体制失效
第三章重建新体系
一、失败的创新
二、另辟蹊径
第四章财政改革
一、减赋运动
二、漕粮海运
三、盐政改革
第五章收支结构演变
一、奏销体制破产
二、支出大增
三、财政收支
第六章财政与社会
一、社会思潮
二、财政与吏治
结论
附录
一、咸丰同治时期户部银库收支表
二、咸丰同治时期常关税征收概况
三、《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1861—1910》税收统计补正
参考文献
索引

封面

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清代财政史四种

书名: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清代财政史四种

作者:倪玉平

页数:未知

定价:¥85.0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03-01

ISBN:9787030523679

PDF电子书大小:158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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