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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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初叶,英国工商业大形发达,其资本家以拿破仑之封锁欧洲大陆,妨碍实业之发展,要求政府取消公司专利之权,许其经商于印度、中国。一八一三年,国会通过议案,准许商人自由贸易于印度,公司仍得垄断中英之商业二十年。公司之买卖货物于广州也,设有职员,管理船只水手事宜,遵守中国之法令,相安无事。及专利之期将届,英国舆论高倡自由贸易于中国;其主要之理由,则为美国无专利公司,其在华贸易之地位占据第二,东印度公司之存在,徒为股东之利益耳。政府受其影响,公司势将失其专利之权。事闻于粤,李鸿宾传令英商寄信回国,略称公司解散,英国当另委员办理商业事宜。英国国会通过法令,取消公司之特权,遣派商务监督来粤,组织法庭,审理刑事海上罪犯等。一八三三(道光十三)年,英王委任律劳卑(William John Lord Napier)为监督。律劳卑为英王族,兼上院议员,曾任海军官长,地位颇高,其佐之者,多前公司之职员。英王谕其住于广州,其管理之区域,限于黄埔、广州,后始扩至虎门外之伶仃岛;又训令其与华官交涉,须本于和善劝说之原则,不得刺激中国人民之恶感,英人当守中国之法律。外相巴麦尊(Lord Palmerston)训令其到粤后,即以公函直接通知总督,斟酌情形,要求增加通商口岸,议定商约,但须谨慎从事,不得引起华人之恐惧与恶感;其交涉须报告于政府,听候训令,务使华官明了英王诚恳之志愿,而欲对于中国发生亲善之关系,促进二国人民之幸福。外相又令监督不必即时组织法庭,以起华人之反感。吾人今观训文之要旨,一方面则求迎合华人之心理,遵守中国之习惯,一方面则令监督函告总督。按之惯例,领事向称大班,其往来公文,总督则用谕批,大班则上禀帖,多由行商转达,乃自相矛盾,困难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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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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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根据近代以来发生的大事,分为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民国以来状况等几大主题,为中国近代史架构了基本的叙述轮廓,尤为令人称道的是陈恭禄尝试以一种公正的态度对待历史,他认为“本书论断,著者非诋毁时人,或为之辩护,不过以公平之态度,说明其立场”,比如在讨论中外冲突及中外关系等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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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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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恭禄,著名历史学家、中国近代史学科草创时期重要的先驱者之一。先后任教金陵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代表作有《中国近代史》,撰写《中国通史》(部分),发表了《秦始皇与儒家思想》、《汉代文化统一论》、《三国时蜀户口之估计》等论文。

1979年南京大学历史系召开了隆重的陈恭禄先生追悼会,恢复了他著名历史学家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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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四版自序/001 自序/003 **篇 鸦片战前之中国/001 第二篇 中英冲突及鸦片战争/033 第三篇 战后外交之形势及英法联军之役/063 第四篇 太平天国及捻苗乱/103 第五篇 太平天国及捻苗乱(续前)/133 第六篇 内政外交/169 第七篇 内政外交(续前)/209 第八篇 中日交涉/253 第九篇 战后中国之危机/301 第十篇 变法运动/335 第十一篇 义和团之扰乱/375 第十二篇 义和团之扰乱(续前)/401 第十三篇 改革与革命附外交/431 第十四篇 改革与革命附外交(续前)/467 第十五篇 政治社会情状/505 第十六篇 民国以来之内政外交/543 第十七篇 民国以来之内政外交(续前)/573 第十八篇 结论(国内问题之分析及建设之途径)/613 第十九篇 史料评论/651 年历对照表/663

封面

中国近代史

书名:中国近代史

作者:陈恭禄

页数:688

定价:¥98.0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3-01

ISBN:9787214227089

PDF电子书大小:108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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