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热点问题研究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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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热点问题研究》考察了世界诸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并基于国情论证了我国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提出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立体化监督(包括内部的侦、捕、诉分离,立案、侦查监督,控申监督,纪检监督,检委办监督,检察长及检委会监督;上级检察机关的立案、撤案审批和备案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人大监督;党委领导等)的构想。 该书针对检察业务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文中体现了政治性和业务性的统一、理论性和实务性的结合,对检察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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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职务犯罪侦查问题研究一、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性质(一)职务犯罪侦查权本质上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职务犯罪侦查权形式上具有行政性、司法性(三)职务犯罪侦查权形式上的行政性、司法性从属于其法律监督性质(四)职务犯罪侦查权具有其他侦查权不同的性质二、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法理基础(一)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是由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所决定的,是法律监督的必要手段和有力保障(二)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完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制约的重要内容(三)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反腐败斗争法治化的客观需要(四)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是与我国传统和现代法制相承接的,具有历史承继性和延续性(五)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是被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的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与运行模式三、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与运行的主要原则(一)职务犯罪侦查权权力结构完整性原则(二)职务犯罪侦查权内部合理分工与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三)职务犯罪侦查权权力行使的保障性原则(四)有利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原则(五)有关国家机关协助检察机关侦查原则(六)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权运行的内部制约原则四、当前对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模式的质疑及评析(一)以检察机关是纯粹的公诉机关为由,提出将职务犯罪侦查权交给其他机关行使(二)以侦查权属于行政权为由,提出职务犯罪侦查权应由公安机关行使,或由行政监察机关行使,或设立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的机构专门行使(三)以检察机关具有“侦查者”、“公诉者”、“监督者”多重身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缺乏制约为由,提出检察机关不应当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四)以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导致诉讼权力配置违背刑事诉讼和侦查权配置基本规律要求,造成侦查主体多元化为由,提出检察机关不应当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五、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运行概况及借鉴意义(一)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和运行的立法规定和具体做法(二)对我国优化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与运行的借鉴意义六、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模式的完善(一)扩大检察机关的特别案件管辖权(二)赋予检察机关技术(秘密)侦查权(三)建立职务犯罪侦查的特殊证据制度七、职务犯罪侦查权运行机制的完善(一)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启动机制(二)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的人权保障机制(三)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机制八、秘密侦查(一)秘密侦查的概念(二)秘密侦查程序的正当性问题(三)秘密侦查的特点(四)运用秘密侦查手段应依法进行(五)我国应加强秘密侦查的立法九、沉默权(一)沉默权的概念及内涵(二)沉默权制度的价值分析

封面

检察业务热点问题研究

书名:检察业务热点问题研究

作者:暂无

页数:263 页

定价:¥36.0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09-01

ISBN:9787510200625

PDF电子书大小:132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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