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政策法规汇编

节选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政策法规汇编》:  第三章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节 调查公众意见和咨询专家意见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调查公众意见可以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并应当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完成。  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调查内容的设计应当简单、通俗、明确、易懂,避免设计可能对公众产生明显诱导的问题。  问卷的发放范围应当与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相一致。  问卷的发放数量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咨询专家意见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其他形式。  咨询专家意见包括向有关专家进行个人咨询或者向有关单位的专家进行集体咨询。  接受咨询的专家个人和单位应当对咨询事项提出明确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对书面回复意见,个人应当签署姓名,单位应当加盖公章。  集体咨询专家时,有不同意见的,接受咨询的单位应当在咨询回复中载明。  第二节 座谈会和论证会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决定以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根据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环境因素和评价因子等相关情况,合理确定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的主要议题。  ……

]

内容简介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政策法规汇编》为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公众参与工作顺利开展,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而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政策法规汇编》可供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企业等单位人员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中使用。

]

目录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二、部门规章及环境保护政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三、地方政策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沈阳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的指导意见(2013年版)》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众参与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管理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公众参与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相关规定和加强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封面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政策法规汇编

书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政策法规汇编

作者:梁鹏

页数:200

定价:¥33.0

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

出版日期:2016-06-01

ISBN:9787511128225

PDF电子书大小:117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