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订版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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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取证据可以使用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送达文书,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节约了大量警力。
  第二、微信聊天、转账、电子银行等记录可以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收集电子数据应当扣押原始储存介质,无法收集的可以打印、拍照、录像。
  第三、送达法律文书可以使用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了。
  第四、新增快速办理程序,不需要制作大量的笔录等材料。
  第五、快速办理的案件,不需经过法制部门,可以由兼职法制员或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直接由公安局负责人审批。
  第六、尽量减少文字记录的内容,使用执法记录仪询问的,可以不制作笔录。
  第七、明确辅警参与执法身份及权限。
  第八、明确了不需要执法证,只有人民警察证。
  第九、删除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调取证据可以使用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送达文书,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节约了大量警力。第二、微信聊天、转账、电子银行等记录可以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收集电子数据应当扣押原始储存介质,无法收集的可以打印、拍照、录像。第三、送达法律文书可以使用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了。第四、新增快速办理程序,不需要制作大量的笔录等材料。第五、快速办理的案件,不需经过法制部门,可以由兼职法制员或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直接由公安局负责人审批。第六、尽量减少文字记录的内容,使用执法记录仪询问的,可以不制作笔录。第七、明确辅警参与执法身份及权限。第八、明确了不需要执法证,只有人民警察证。第九、删除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第十、首次明确了提取职位、DNA等信息的合法性。第十一、在录音录像的情况下,可以替代书面检查笔录。第十二、首次明确远程视频询问、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明确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为近年来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升级提供了法律依据。第十三、审核行政案件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更适合快速办理案件,同时明确初次从事行政审核的,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十四、简单案件的调解,在有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第十五、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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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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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公安部网站发布了修改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共修改增删了49项内容,多项内容困扰基层办案的问题得到了明确,首次明确了使用微信等通讯工具可以送达法律文书、赋予辅警执法权、新的调解办法、电子签名等、提取生物特征等程序的合法性,在有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可以不制作笔录、新增快速办理案件程序,案件审核案件人员范围的扩大无疑为办理行政案件减负,可谓亮点多多,影响到从接处警到案件办结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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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章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证据
第五章 期间与送达
第六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第十章 治安调解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第十二章 执行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第十五章 附则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第三章 刑事赔偿复议
第四章 执行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

封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订版

书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订版

作者:本书编委会

页数:108

定价:¥15.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3-01

ISBN:9787519732196

PDF电子书大小:89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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