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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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权,是指公民平等享有不受驱逐的、价格可承受的、适居的、与周边基础服务设施相融合的住房,能够安全、健康和有尊严地居住和生活的权利。为有效实现住房权,国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义务主要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给付义务三个不同层次。为督促国家更好地履行对住房权的义务,应该重点解决住房权国家义务的可诉性问题,其中住房权的国家尊重义务具有*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具有部分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可诉性须分层对待。在上述分析框架下,通过对境内外有关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状况的比较分析,作者发现当前我国在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并针对这些问题与矛盾提出我国保障住房权国家义务的相应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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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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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指公民有权平等享有不受驱逐的、适居的、价格可承受的、与周边基础服务设施相融合的,具有安全、健康和有尊严生活的住房权利。为有效实现住房权,国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义务主要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给付义务三个不同层次。为督促国家更好地履行对住房权的义务,重点应该解决住房权国家义务的可诉性问题,其中住房权的国家尊重义务具有保证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具有部分可诉性,住房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可诉性须分层对待,公民可依凭不同深度与广度的诉权实现对住房权的救济。正是在上述分析框架下,通过对国外和靠前有关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状况的比较分析,进而发现当前我国住房权国家义务履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如救济途径不完备,房改政策时有偏离,高位阶法律缺失,住房保障制度存在诸多弊端等。针对这些缺陷,文章很后指出我国要完善住房权国家义务保障路径,就应当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规制国家对住房权尊重义务层次的侵犯;就应当从预防义务层面为住房权铺建政策平台,超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通过行政或民事诉讼路径救济住房权,加强国家对住房权保护义务层次的保障;就应当通过修改宪法使住房权入宪,通过制定《住房保障法》赋予公民“可抗辩住房权”,并确立住房权大力度优惠保障标准等方式,促进国家对住房权给付义务层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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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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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敬,法学博士后,长沙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先后主持教育部、司法部、湖南省社科基金、河南省社科基金、博士后基金等科研课题10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课题5项。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得各种奖励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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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章 绪论

第二章 住房权之法理意蕴
**节 作为社会权的住房权之概念厘清
第二节 住房权的内容
第三节 住房权兼具双重属性

第三章 保障住房权的国家义务之体系构成
**节 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理论
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构造
第三节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之内容体系

第四章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之可诉性分析
**节 不同层面国家义务可诉性细化分析
第二节 由“格鲁特布姆案”透视住房权的可诉性

第五章 住房权保障之国家义务可诉性的限度
**节 国际、区际层面救济住房权的潜力和程度:以实例分析
第二节 国家层面住房权救济的法律模式

第六章 保障住房权的裁量基准:国家*低核心义务
**节 国家*低核心义务基本理论
第二节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低核心义务”可诉性之法理阐释

第七章 多层面透视住房权实现之困境与尴尬
**节 国际层面:实现住房权之实体性义务与程序性义务严重失衡
第二节 国家层面:美好理想与无奈现实的博弈
第三节 个人层面:自我保障与政府阻碍的拉锯
第四节 我国保障住房权的现状分析

第八章 在国家义务的语境下认真对待住房权
**节 通过修改宪法保障住房权
第二节 实现住房权之国家义务的规范路径:《住房保障法》
第三节 保障住房权之国家义务的实践路径

参考文献
附录
公民环境权之宪法保障:以国家保护义务为视角
后记

封面

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

书名:住房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研究

作者:韩敬

页数:220

定价:¥49.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02-01

ISBN:9787521604382

PDF电子书大小:157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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