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地区法律适用的研究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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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对蒙古地区法制发展的梳理,以及蒙古地区司法机构及其职能的研究,《清代蒙古地区法律适用的研究》分章探讨了《大清律例》和《蒙古律例》在蒙古地区的适用情况。在分析两部法典在蒙古地区的适用情形时,也以时间为线索,分析各部蒙古尤其是漠北、漠西蒙古归附后,新归附蒙古地区在法律适用上的情形。有关蒙古地区的立法梳理,按照制定主体、制定时间,对清代蒙古法从纵向、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梳理,为之后案例的分析奠定基础。关于司法机构的职能方面,通过查阅《清实录》、《大清会典》、个人传纪及案例记载,分析札萨克、盟长、理藩院、刑部、驻防大臣等参与司法审判的人员在案件审理中的职能及作用。同时,比较分析中央立法与蒙古地区的地方性立法,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在此基础上,论证影响蒙古地区法制变革的社会、政治等因素,为乏后研究具体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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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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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基于对蒙古地区法制发展的梳理,以及蒙古地区司法机构及其职能的研究,分章探讨了《大清律例》、《蒙古律例》在蒙古地区的适用情况。在分析两部法典在蒙古地区的适用情形时,也以时间为线索,分析各部蒙古尤其是漠北、漠西蒙古归附后,新归附蒙古在法律适用上的情形。如在漠北蒙古地区有《喀尔喀法规》的适用,在阿拉善蒙古有《阿拉善律例》的适用,在青海蒙古存在蒙古与藏人之间纠纷的解决问题,在漠西蒙古存在西迁的察哈尔等人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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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章 清代蒙古地区法制的发展沿革**节 清代对蒙古地区的中央立法第二节 清代蒙古地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及修改本章小结第二章 涉蒙案件的司法管辖**节 理藩院、刑部等审判机关的司法管辖权第二节 札萨克、盟长的司法职能第三节 驻防大臣等的司法职能本章小结第三章 蒙古地区对《大清律例》的适用**节 涉及伦理犯罪适用《大清律例》的情形第二节 涉及民人犯罪适用《大清律例》的情形第三节 其他适用《大清律例》的情形本章小结第四章 蒙古地区对《蒙古律例》的适用**节 各部蒙古适用《蒙古律例》的情形第二节 民人案件适用《蒙古律例》的情形第三节 其他适用《蒙古律例》的情形本章小结第五章 各部蒙古自行制定的法规的适用**节 适用《喀尔喀法规》的情形第二节 适用《阿拉善律例》的情形第三节 漠西、青海蒙古地区的习惯法本章小结第六章 清代中央与蒙古地区法制关系协调的经验、价值与影响**节 法制关系协调的经验与不足第二节 中央与蒙古法制关系协调的价值和影响本章小结结语附录参考文献

封面

清代蒙古地区法律适用的研究

书名:清代蒙古地区法律适用的研究

作者:吕姝洁

页数:0

定价:¥36.0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04-01

ISBN:9787562091110

PDF电子书大小:57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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