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视野下的水权配置研究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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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峻的水资源危机需要从私法角度探讨水权配置问题。《私法视野下的水权配置研究/东南学术文库》在解读、修正相关水权配置理论的同时,从私法视角思考、研究水权配置问题,寻求水权配置及应对水资源危机的私法路径。首先,通过私法手段配置水权,有利于定分止争,减少滥用、乱用及抢占水资源的状况,实现合理配水、有效节水、高效用水目标,为解决用水、排水纠纷、规范水权转让及提高用水效率提供规范依据。其次,在论证水资源之上权利划分层次性的基础上,探究水权成立及配置的母权基础,为水权的生成及配置提供私法理论支撑。第三,明晰水权初始配置的优先位序,为水权初始取得纠纷的解决提供理论及制度依据,为水权配置提供私法理论基础及制度保障。这是水权初始取得制度的核心内容。第四,探讨水权市场配置规则的私法构建路径,修正、完善物权法理论,有利于将水权配置纳入市场机制,进而发挥市场对水权的再配置作用。对排水权的私法配置规范进行具体条文设计,克服既有规范所呈现的道德化、简单、笼统及欠缺司法操作性的弊病,并为我国《民法典》编纂中排水权规范的重构提供借鉴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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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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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主要内容包括: 私法配置水权的理论证成、水权的生成路径: 水资源之上权利层次性解读、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建构、水权市场配置规则的私法选择、排水权的私法配置 —— 基于695件排水纠纷的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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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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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平基,男,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东南法学》编辑。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研究方向:民法原理、物权法、环境资源法。  单平基,男,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东南法学》编辑。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研究方向:民法原理、物权法、环境资源法。
  作为主持人,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规划十三五重点课题等***、省部级课题7项,主持承担中国民法学青年学者研究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等厅局级及其他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3部(专著1部),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法学》《当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其中在CLSCI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多篇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报》及《检察日报》等转载或摘载。曾获中国民法学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法学家论坛二等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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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一、研究背景二、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三、主要研究内容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章 私法配置水权的理论证成**节 为何是私法一、私法配置水权的制度性优势二、其他法律在水权配置中的补强第二节 水权的私权定性一、水权定性——一个无法回避的法学问题二、作为水权客体之水资源的流动性与物权客体特定性三、水权之定性:水资源用益物权四、水权的私法效力第三节 私法配置水权的路径选择一、水权配置的私法路径二、水权配置中的公法定位三、水权配置中私法与公法协力的领域本章小结第二章 水权的生成路径:水资源之上权利层次性解读**节 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平面化”定性之批判一、“平面化”定性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之检讨二、亟需解决的问题及论证思路第二节 水资源之上多层权利的体现一、水资源之上多层权利的解释论二、水资源权利层次性的具体体现第三节 不同水资源权利的过渡、转化、派生及生成关系一、水资源于宪法层面之全民所有与宪法层面之所有权的关系二、水资源于宪法层面之所有权与民法层面之所有权的关系三、水资源于民法层面之所有权对水权派生及水资源产品所有权生成四、证成水资源之上权利层次性对水权配置的实践价值本章小结第三章 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建构**节 我国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制度缺陷及适用困境一、我国现行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缺陷二、我国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适用的司法困境第二节 建构水权初始配置优先位序的规则参照:现代水权许可制度一、现代水权许可规范的产生背景——传统水权初始配置规则的修正二、现代水权初始配置之行政许可模式的比较法趋势三、现代水权许可模式下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的制定法确定第三节 我国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具体建构及其适用一、水权许可下我国水权初始配置先后位序的立法确立二、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实践运用三、水权初始配置之登记制度的相应完善四、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创设对实践困境的具体回应五、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在将来《民法典》中的立法体现本章小结第四章 水权市场配置规则的私法选择**节 水权市场配置的基点——水权转让的定性一、水权转让的实践误读——以我国“首例水权转让”案为例二、水权转让的应然定性:一项他物权的变动第二节 水权市场配置的立法障碍及其克服一、水权市场配置规则的制度考察及立法缺陷二、水权市场配置的实践价值三、对水权市场配置第三方效应的回应第三节 水权转让的主体及其范围界定一、水权转让的主体界定二、可交易水权之类型界定第四节 水权市场配置导致用水目的变化之法律困境及其应对一、水权市场配置可能导致用水目的变化及其法律困境二、应对水权市场配置导致用水目的变化之法律困境的可能参照三、水权市场配置导致用水目的变化之法律困境的具体应对第五节 市场配置中的水权变动模式选择一、其他用益物权变动模式对水权变动模式选择的立法参照二、水权变动应采取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三、践行水权移转登记公示对水权转让之影响及其公信力本章小结第五章 排水权的私法配置——基于695件排水纠纷的分析**节 问题提出:排水权规范道德化安排的弊病一、排水权规范的立法缺陷及司法适用困境二、亟需解决的问题第二节 自然流水之排水权及承水义务一、尊重自然流水流向及排水权人之疏水权二、低地权利人对自然排水的承水义务及其限度三、水流及水路变更权及其限制第三节 人工排水之权利义务配置一、人工排水可利用邻地的例外及缘由二、设置屋檐排水及其限制三、人工排水权人之设堰权第四节 排水权规则在民法典中的立法设计一、排水权于《民法典·物权编》予以规范配置二、排水权的《民法典》规范配置本章小结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封面

私法视野下的水权配置研究

书名:私法视野下的水权配置研究

作者:单平基著

页数:284页

定价:¥85.0

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11-01

ISBN:9787564185565

PDF电子书大小:149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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