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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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  **,多为有组织、有策划、有明确目的和口号的行动。  拦车断道的群体性事件,不同于偶然爆发的具有暴力性质的群体性打、砸、抢、烧恶性事件,它的起因大多是肇事者因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没有得到解决,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又与对方没有有效通畅的沟通渠道,遂制造具有轰动效应的事件,以期引起高层和媒体的关注,创造一个与对方讨价还价的机会。所以,这类事件一般都有精心的策划、周密的组织,相应的道具有条幅、花圈等物。例如,在农村村民组织的拦车断道事件中,多有老、弱、病、残、孕参与,一是增加公安机关和铁路部门的阻止、驱散难度,二是借法律对老、弱、病、残、孕的宽容逃避制裁。  第二,诉求可能合理,但危害后果严重。  在拦车断道的事件中,肇事者的诉求可能与铁路有关,如在高速铁路建设征地过程中与村民发生了矛盾冲突;由于列车提速,铁路沿线的许多平交道口被关闭,而因为各种原因,替代设施却没有跟上,造成铁路两侧村民出行困难;高速行驶的列车撞死撞伤了横穿线路或者在线路上坐卧、玩耍、行走的人畜,依照铁路相关规定,铁路并不承担责任,仅有300元抚恤金,死伤者或其亲属大多无法接受,鉴于铁路体制以及制度弊习,双方很难达成共识,遂酿成群体性事件,  也有很多拦车断道事件的诉求与铁路毫不相干。近20年来,中国处于社会矛盾的高发期,也是一些非对抗性矛盾演化为对抗性矛盾的突发期。有些矛盾是历史上罕见的,或者说是史无前例的。有关部门通常把城市化中的社会矛盾分为五类:劳资纠纷、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司法不公。也有分为十多类的,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退役、教育、生态环境、金融证券、卫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上述五方面或十多个方面是按直接原因区分的,是活生生的、确实存在的矛盾。①这些矛盾如果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事主与相关部门又没有沟通的平台和渠道,甚至相关部门利用公权力打压个人维权、激化矛盾,就会使事主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手段制造社会影响。  所以,在这些事件中,一些人的*终诉求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无过分企图。但拦车断道行为,轻则致使铁路线路在一定时段内中断,打乱铁路部门的运行计划,使过往车辆晚点阻滞,带来一系列多米诺骨牌效应;重则出现上述案例中的死伤事件,尤其是线路繁忙的区域,损失会更严重。所以,即使当事者的诉求合理,也不能改变拦车断道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危及了铁路运输安全,造成了铁路运输亏损,甚至还会危害参与者或者旅客的人身安全,所以必须严厉惩处。  (二)放置障碍物、投掷高速行进中的列车  在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用石块等投掷行驶中的列车,是一种*为常见多发的违法行为之一。对于线路上的障碍物,不同的物质对不同速度的列车造成的危害也不同。如果是小石子、人或者小型家畜,一般不会对行驶中的列车造成威胁,但如果是大型牲畜,列车在撞击碾压后,其坚韧的皮革可能会使列车脱轨颠覆;如果是大型石块或者器械,则会导致车辆颠覆、人员伤亡。所以,查看线路上有无障碍物、驱赶牲畜,也是公安机关和铁路巡线人员重点查看防范的任务。用石块等投掷行驶中的列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尤其是对高速列车以及动车而言,200公里至300公里的时速,使哪怕体积不大的石块也能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力,产生无法预料的后果。所以,原铁道部曾有规定,在任何区域发生的石击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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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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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对铁路公安以及司法机关*初的创建和以后的变迁,作了详尽的考察,书中引用的资料丰富而翔实,看得出作者为收集和梳理各种资料下足了功夫。在这方面,“铁道警察学院教授”这一身份为她提供了许多便利,使她能够到原铁道部、原铁道部公安局、各铁路公安局以及一些铁路法院、检察院去进行调研,并去原铁道部档案馆收集了许多原始的文件、资料,同时,她又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对这些材料进行甄别、分类、整理,使《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得以勾画出铁路公安与司法体制发展变迁的全貌,并对今后的改革提出若干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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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章 我国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的形成与变迁**节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建立的历史背景一、铁路公安司法体系建立的铁路背景二、铁路公安司法体系产生的司法背景第二节 铁路公安司法体系的形成与变迁一、铁路公安机关的诞生与发展二、铁路司法体系的建立与变迁第二章 铁路区域内的治安状况与案件特点**节 车站治安状况与多发案件特点一、伪造、倒卖火车票二、麻醉绑架进而拐卖儿童或者麻醉抢劫三、盗窃、诈骗第二节 旅客列车治安状况与多发案件特点一、盗窃二、抢劫三、伤害四、拐卖妇女、儿童五、携带危险物品六、运输毒品七、突发精神病第三节 货物列车及货站、货场治安状况与多发案件特点一、货物列车及货站、货场的治安状况二、货盗案件的特点第四节 铁路线路治安状况与多发案件特点一、铁路线路及治安状况二、危害铁路线路行车安全的案(事)件及其特点第三章 铁路框架内的司(执)法活动**节 铁路管辖区域划分一、铁路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管辖区域划分二、各铁路管理部门之间的区域划分三、铁路公安机关的案件管辖范围第二节 铁路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一、治安管理活动二、铁路特色的刑事执法活动三、国内安全保卫四、乘警——特殊的执法主体第三节 铁路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一、铁路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二、铁路法院的司法活动第四章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的价值分析**节 铁路司法机关设置的历史评价一、作为国家司法体系恢复工作组成部分的法治意义……第五章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的现实窘境第六章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与现代司法规律的冲突第七章 他山之石——外国铁路治安维护机制第八章 改革的启动及路径选择第九章 改革的现状及评价第十章 改革的深化及启示

封面

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

书名:铁路公安及司法体制研究

作者:吕萍

页数:328

定价:¥35.0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9-01

ISBN:9787565318252

PDF电子书大小:124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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