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当走向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本书用23条法律格言讲解共识形成的必然;当程序正义成为流行话语,本书用通俗语言阐述流行背后的深刻。
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再推力作!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相关资料
陈瑞华先生在《看得见的正义》一书中,对实践中种种司法不公的反思,对现象案例的层层剖析,表面上看鞭笞的是“轻程序”的现象,实际上叩问的是“轻权利”的现实,其严谨的思辨、智者的洞见,倾吐的是对权利的重视!因而,正义的尺度并非程序的正当,而是权利的实现!
——《法制日报》
本书特色
本书是经典著作的再版。本书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学界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年之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本书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读来妙趣横生,不仅适合专业读者阅读,也非常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内容简介
当走向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本书用23条法律格言讲解共识形成的必然;当程序正义成为流行话语,本书用通俗语言阐述流行背后的深刻。
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再推力作!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作者简介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曾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被教育部遴选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在正式的学术研究之余,致力于法律理念的普及和启蒙工作。在坚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前提下,更追求“做万场讲座”,努力向法科学生、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普通公众传播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目录
第二版序言
初版序言
1.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听取另一方的陈述
3.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一)
4.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二)
5.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6.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7. 正义根植于信赖
8.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9.一事不再理
10.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11.无救济则无权利
12.如果原告就是法官,只有上帝才能充当辩护人
13.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
14.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
15.谁主张,谁举证
16.不能证明的事实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17.疑义时做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18.谁来监督监督者
19.行使其权利的人,得视为不损害任何人
20.任何人在自己的案件中都不被视为可靠的证人
21.人的外部行为反映其内心秘密
22.公平游戏
23.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24.刑事诉讼法是被告人权利的大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