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环境法典(第四至七卷)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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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将环境法典称为“绿典”,是希望为我们的路标涂上*鲜明的底色,为每个行路人提供更高辨识度。面对可能前行、可能转折、可能返回的环境法典之路,希望既提供国外先行者的路线图,鼓励研究参照系、重走经典线,为可行或不可行之路插上绿色路标;也总结中国的经验,鼓励漫漫长路上下求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开辟康庄大道设定绿色标识。 –吕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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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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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将环境法典称为“绿典”,是希望为我们的路标涂上很鲜明的底色,为每个行路人提供更高辨识度。面对可能前行、可能转折、可能返回的环境法典之路,希望既提供国外先行者的路线图,鼓励研究参照系、重走经典线,为可行或不可行之路插上绿色路标;也总结中国的经验,鼓励漫漫长路上下求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开辟康庄大道设定绿色标识。 ——吕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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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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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菲,1987年6月出生于重庆。北京大学法国语言文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曾于法国巴黎政治学院交流学习。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曾在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办公室和北京办公室工作。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生态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法语国家及地区法律翻译工作。其从法文译为中文的《比利时联邦宪法》和《安道尔公国宪法》收录于《世界各国宪法》一书(孙谦、韩大元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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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四卷自然遗产**编自然遗产保护**章自然遗产的保护与监测**(A)节自然遗产清单**节具有地质利益的地区、自然栖息地、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第二节控制和管理部分动植物物种的引进与传播**分节对属于部分本地动植物物种的样本引进自然环境的控制第二分节预防外来入侵物种的引进与传播第三分节防止某些外来动植物物种的引进第二章自然遗产使用框架规定**节需经许可或申报的活动第二节出于科学目的使用非驯化动物第三节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以及对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共享**分节定义第二分节关于在本国领土内获取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及因其使用而产生的惠益共享的规则**段适用范围第二段收集库第三段申报程序第四段获取遗传资源的许可程序第五段使用有关遗传资源的传统知识的许可程序第六段海外地方政府有权行政机关许可的特别规定第七段收集库第八段共同规定第三分节有关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条例第三章非驯化动物圈养**节持有非驯化动物的机构第二节关于圈养非驯化动物的一般性规定第四章自然栖息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节Natura 2000自然保护区第四节国家植物学研究所第五节大区级自然空间研究院第五章刑事规定**节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二节处罚第二编狩猎**章狩猎组织**节国家狩猎与野生动物理事会第二节国家狩猎与野生动物办公室**分节一般规定第二分节基本管理第三节省狩猎与野生动物理事会第四节省狩猎者联合会第五节省际狩猎者联合会第六节大区狩猎者联合会第七节国家狩猎者联合会第八节其他规定第二章狩猎区**节经认可的市镇或市镇间狩猎协会**分节一般规定第二分节经认可的市镇狩猎协会的设立**段应设立经认可的市镇狩猎协会的省份第二段可以设立经认可的市镇狩猎协会的省份第三分节建立方式第四分节土地**段用于协会活动的土地第二段被提出反对意见的土地第三段贡献狩猎权第四段协会土地的改变第五段飞地第五分节经认可的市镇狩猎协会章程的强制性条款第六分节保护区与护林区第七分节经认可的市镇间狩猎协会第八分节其他规定第二节狩猎与野生动物保护区第三节海上狩猎第四节国有财产的狩猎开发**分节国有森林的狩猎开发第二分节公共水域的狩猎开发第三分节公共海域的狩猎开发第三章狩猎许可证**节签发狩猎许可证的考试第二节狩猎许可证签发与验证**分节签发第二分节验证第三分节狩猎许可证验证方式第四分节适用于法兰西岛的条款第五分节适用于法属圭亚那的条款第六分节拒绝和排除第七分节适用于特定人员的条款第三节狩猎税分配第四节其他规定第四章狩猎活动**节猎物保护第二节狩猎时间第三节狩猎方式与方法第四节狩猎商业化与运输**分节永久性禁止第二分节临时性禁止第五节海上狩猎的特殊条款第六节安全准则第五章管理**节省狩猎管理纲要第二节农业—林业—狩猎业的平衡第三节狩猎规划第四节允许*大捕获量第五节狩猎管理规划第六章猎物造成损失的赔偿**节大型猎物对耕地与农作物造成损失的非诉赔偿程序第二节对农作物造成损失的司法赔偿第七章消除非驯化动物与捕狼队**节行政措施**分节捕狼队第二分节行政逐猎第二节个人权利第三节销售与运输第四节水利设施安全第八章刑事规定**节刑罚**分节土地第二分节狩猎许可证第三分节狩猎活动**段猎物保护第二段狩猎时间第三段狩猎规划第四段方式与方法第五段猎物的运输与销售第四分节消灭非驯化动物与捕狼队第二节加重情节第三节附加与补充刑罚第二分节验证狩猎许可证的费用第三分节狩猎许可证收回与暂扣**段收回第二段暂扣第四分节暂扣驾驶证第四节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起诉**分节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二分节违法行为的查证第九章下莱茵省、上莱茵省与摩泽尔省的特别规定**节市镇领土上的狩猎行政管理**分节市镇领土第二分节狩猎权利用第三分节被他人土地包围的土地第四分节其他规定第二节狩猎活动**分节狩猎时间第二分节狩猎规划第三分节狩猎方式与方法第四分节猎物销售及运输第三节猎物造成损失的赔偿**分节一般方案第二分节赔偿野猪造成的损失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处罚**分节刑罚**段土地第二段狩猎活动第二分节累犯第三分节附加与补充刑罚第三编淡水渔业与渔业资源管理**章适用范围**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封闭水域第三节鱼类养殖第二章水环境保护与渔业遗产保护**节一般义务第二节鱼类区系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第三节与水域相关的义务第四节数量控制第三章水环境与渔业资源管理第四章捕鱼者组织第二节娱乐性捕鱼组织第三节职业捕鱼组织第五章捕鱼权**节国家捕鱼权第二节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联合体的捕鱼权第三节沿岸居民捕鱼权第四节通行权第六章行使捕鱼权的条件**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特别许可第三节河口第四节渔业保护区与永久禁渔令第五节销售第六节特殊规定第七章补充刑罚规定**节违法行为的查证与认定**分节有权公务人员第二分节笔录第三分节违法行为的查证第四分节特别捕鱼监督官第四节民事诉讼第五节处罚**分节加重情节第四分节经认可的协会的排除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五卷污染、风险和损害的预防序编技术风险预防高级委员会**编环保分类设施**章一般规定第二章需要取得许可、进行登记或进行申报的设施**节需要取得许可的设施第二节需要进行登记的设施第三节需要进行申报的设施第四节许可、登记与申报的共同规定第三章为既得权利的利益而运行的设施第四章分类设施检查与争议**节检查与行政处罚第二节刑事规定第三节保护第三人第五章部分设施的特别规定**节采矿场第二节危险物品地下储存第三节可能产生公用地役权的设施第四节进行需要得到认可的操作的设施第五节废弃物清除设施第六节适用技术风险预防规划的设施第八节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2010年11月24日《关于工业排放的第2010/75/UE号指令》附件一提及的设施第九节可能造成涉及危险物质的重大事故的环保分类设施**分节一般规定第二分节对相邻人群的健康与环境造成特别重大危险的设施的特别规定第十节核活动第十一节风力发电机第六章财务规定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化学品、生物灭杀剂与纳米材料**章化学品管制**节化学物质一般规定第二节违法行为的查证与认定第三节行政处罚第四节刑事处罚第二章生物灭杀剂活性物质上市监管与生物灭杀产品上市许可**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过渡时期适用的国家规定第三节依据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2012年5月22日《关于生物灭杀产品上市和使用的(UE)第528/2012号条例》适用的规定第四节检查与处罚第五节实施第三章预防因接触纳米材料对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第三编转基因组织**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转基因组织的隔离使用第三章转基因组织的有意释放**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以投放市场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有意释放第三节投放市场第四节公众参与第四章地域生物监测第五章检查与行政处罚第六章刑事规定**节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二节处罚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四编废弃物**章废弃物预防与管理**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可产生废弃物的产品的设计、生产与分配第三节废弃物预防和管理**分节废弃物预防与管理规划**(乙)分节反对食物浪费第二分节废弃物地下储存第三分节废弃物收集第四分节废弃物处理设施第五分节废弃物的特殊再利用第四节废弃物跨境转移的特殊规定第五节财务规定第六节刑事规定**分节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二分节处罚第七节其他条款第二章放射性物质和废料的可持续管理特别规定第五编关于某些工程或设施的特别规定**章危险性研究第二章财务担保第四章地下、空中或水下工程安全**节工程周围的施工第二节风险性运输与配送管道系统安全第三节燃气管道系统自有的风险或与运输的燃气种类变更有关的风险第五章天然气或类似物、碳氢化合物及化学品运输管道系统**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需要许可的管道系统第四节公用事业和地役权申报第六章被污染的场地和土地第七章风险性产品和设备**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经济经营者义务**分节制造商特定责任第二分节进口商特定责任第三分节经销商特定责任第三节服务跟进第四节授权机构第五节行政检查与行政治安措施**分节行政检查第二分节行政措施与处罚第六节违法行为的查证与认定及刑事处罚第七节实施第六编自然风险预防**章对受到某些重大自然风险威胁的人群的保护措施第二章可预见自然风险预防规划第三章其他预防措施第四章水位上涨预报第五章省级委员会与重大自然风险预防纲要第六章洪水风险评估与管理第七编噪声污染预防**章噪声防治**节物体噪声释放第二节噪声活动第三节陆地交通布局与基础设施第四节空中交通噪声**分节噪声环境暴露规划第二分节机场环境第三分节环境咨询委员会第四分节向居民提供的资助第六节刑事规定**分节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二章评估、预防与减少环境中的噪声第八编生活环境保护**章广告、标牌与预标牌**节一般原则第二节广告**分节一般规定第二分节聚居地范围以外的广告第三分节聚居地范围内的广告第四分节广告的地方性规定第五分节适用于某些形式广告的特别规定第三节标牌与预标牌第四节共同规定第五节场地租赁合同第六节行政与刑事处罚相关规定**分节行政程序第二分节刑事处罚第二章视觉污染预防第三章光污染预防**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行政处罚第九编核安保与基础核设施**章核安保相关一般规定第二章核安全局和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节核安全局总体任务第二节核安全局组成第三节核安全局运行方式第四节核安全局职权**分节检查职权与使命第二分节其他职权第三分节辐射紧急情况第五节技术调查第六节核安全局处罚委员会第七节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第三章基础核设施**节定义及总则第二节设立及投入运行第三节运行方式第四节永久停止、拆除与退役第五节核设施特殊类别第六节其他规定第七节新型或临时核设施以及为既得权利的利益运行的核设施第八节第三人保护第九节其他规定第四章基础核设施相关财政规定**节资产建设义务第二节基础核设施拆除及乏燃料和放射性废弃物处理的国家供资评估委员会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五章放射性物质运输及核承压设备**节放射性物质运输第二节核承压设备第六章检查与处罚**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行政检查第三节行政罚款第四节刑事规定第五节其他规定第七章适用于核能领域民事责任的规定**节自2004年2月12日在巴黎签署的《〈巴黎公约〉修正议定书》生效起适用的规定第二节2004年2月12日在巴黎签署的《〈巴黎公约〉修正议定书》生效前适用的规定第六卷适用于新喀里多尼亚、法属波利尼西亚、瓦利斯和富图纳、法属南方和南极洲领地和马约特岛的规定**编适用于新喀里多尼亚的规定**章环境保护协会认可与诉讼第二章海洋水域与海上航道第三章南极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二编适用于法属波利尼西亚的规定**章环境保护协会认可与诉讼第二章海洋水域与海上航道第三章南极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三编适用于瓦利斯和富图纳的规定**章环境保护协会认可与诉讼第二章海洋水域与海上航道第三章饮用水、废水与废弃物以及相邻噪声与大气污染防治第四章南极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四编适用于法属南方和南极洲领地的规定第五编适用于马约特岛的规定**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自然环境第三章自然空间第四章动植物第五章污染、风险和损害的预防第六章南极第七卷南极环境保护全一编1991年10月4日于马德里签署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的实施**章共同规定第二章申报与许可第三章检查与处罚**节行政检查与处罚第二节刑事处罚法律名称对照表专业术语对照表地名对照表

封面

法国环境法典(第四至七卷)

书名:法国环境法典(第四至七卷)

作者:莫菲等译

页数:436

定价:¥88.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05-01

ISBN:9787519743758

PDF电子书大小:69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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